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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洛阳市土地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 【发布单位】洛阳市政府
  • 【发布文号】洛政文〔2009〕335号
  • 【发布日期】2009-12-17
  • 【生效日期】2009-12-17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洛阳市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洛阳市土地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洛阳市土地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洛政文〔2009〕33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洛阳新区管委员会综合办公室,洛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为推进全市土地综合整治工作,加快实施土地开发整理提速工程,市政府决定成立洛阳市土地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沈庆怀(副市长)

副组长:张耀民(市政府副秘书长)

赵建国(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成 员:熊文博(市财政局副局长)

王虎立(市发展改革委员会副主任)

赵力争(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潘守明(市建设委员会副主任)

刘 伟(市农业局副局长)

李玉明(市林业局副局长)

马群社(市水利局副局长)

王清梅(市环保局副局长)

张志新(市交通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国土资源局,具体负责全市土地综合整治、土地开发整理重大项目实施的日常协调工作,赵力争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洛阳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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