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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关于表彰2008年度宁波市市长质量奖获奖企业的通报
  • 【发布单位】宁波市
  • 【发布文号】甬政办发〔2009〕107号
  • 【发布日期】2009-04-16
  • 【生效日期】2009-04-16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宁波市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关于表彰2008年度宁波市市长质量奖获奖企业的通报

关于表彰2008年度宁波市市长质量奖获奖企业的通报

(甬政办发〔2009〕10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引导和激励广大企业(组织)创新机制,转变发展方式,建立和实施卓越的质量管理模式,增强综合竞争力,根据《宁波市市长质量奖评定管理办法》(甬政发〔2006〕123号)规定,经宁波市市长质量奖专家评委会评审并报市政府第51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确定浙江大丰实业有限公司、浙江吉利汽车有限公司、宁波沁园集团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为2008年度宁波市市长质量奖获奖企业,现予以通报表彰。

希望获奖企业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引领广大企业崇尚质量、追求卓越,为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二○○九年四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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