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 【发布文号】桂政发〔2009〕35号
- 【发布日期】2009-04-17
- 【生效日期】2009-04-17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在德保县多旁水库建设征地范围内禁止新增建设项目和限制迁入人口的通告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在德保县多旁水库建设征地范围内禁止新增建设项目和限制迁入人口的通告
(桂政发〔2009〕35号)
百色市德保县多旁水库是桂西铝工业基地水资源规划的主要工程之一。为做好多旁水库的工程占地和淹没区实物指标调查工作,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百色市德保县多旁水库建成后,能满足桂西铝工业基地发展的用水需要,解决德保县及下游地区的用水困难问题,提高城市防洪标准,增强下游农田的旱涝保收能力,促进德保县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工程占地和淹没区各级人民政府和广大人民群众要顾全大局,积极支持工程建设,配合做好多旁水库的工程征地、移民安置和项目建设工作。
二、拟建的多旁水库位于德保县马隘镇多学村境内,主要通过多旁洼地封堵洼地内排泄通道(地下河、落水洞),并在多睦和多气两个较低垭口设挡水坝形成水库。水库的1#挡水坝位于多气至多睦垭口,最大坝高16.6米,坝顶长48米;2#挡水坝位于多旁至多睦垭口,最大坝高14.1米,坝顶长36 米。水库设计总库容为 5019万立方米,有效库容 3655万立方米。水库淹没影响范围涉及德保县马隘镇多学村的多学、多旁、多气、多珍等屯,具体范围由工程项目法人设置界桩,以界桩为准。
三、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在多旁水库项目占地范围和淹没区内严禁进行一切建设工程活动(含扩建和续建),已批准的项目不再建设,在建的项目停止建设;不得新栽种多年生经济作物和林木。主要包括:
(一)房屋、仓库、学校、商店、圩亭、加工场、宅地、副业场、砖瓦窑、石灰窑、水井、水池、沼气池、粪井等设施;
(二)工厂、企业、矿山、公路、码头、渡口、桥梁、送变电设施、通信设施、广播线路、水利、水电、排灌等工程;
(三)墓葬、水准点、纪念碑、风景点等;
(四)开荒、造田、造地和种植果树、树木、竹类等经济作物。
凡违反上述规定的,在实施征地和移民安置时一律不予补偿。
四、加强多旁水库建设项目占地和淹没区征地范围内乡(镇)、 村的户籍管理,严格控制工程占地和淹没区征地范围内的人口迁入。除出生、婚嫁、军人转业退伍及大中专毕业生分配等国家政策允许迁入外,凡本通告发布之日后擅自迁入的人口,一律不按移民对待,不负责搬迁安置。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二○○九年四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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