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单位】哈尔滨市
- 【发布文号】哈政综〔2004〕20号
- 【发布日期】2004-04-02
- 【生效日期】2004-04-02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哈尔滨市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批转市政府农开办关于我市千亩核心园建设情况的报告的通知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批转市政府农开办关于我市千亩核心园建设情况的报告的通知
(哈政综〔2004〕20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委、办、局:
经市政府领导同意,现将市政府农开办《关于我市千亩核心园建设情况的报告》批转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四年四月十九日
关于我市千亩核心园建设情况的报告
市政府:
为进一步发展现代农业,促进农民增收,拉动县域经济发展,加快农村小康建设步伐,我市在各区、县(市)启动了农业现代园区千亩核心园(以下简称千亩园)建设项目。根据市政府领导的指示,市政府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政府农开办)组织专人于3月15至25日对8个区、县(市)千亩园建设工作进行了实地踏察,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 建设基本情况
(一)全面完成园区选址工作,土地租赁接近尾声
各区、县(市)政府均能按照“水、电、路、树配套,地势平坦,土地集中”的原则,优先在农业综合开发现代化园区和项目区内选址,确保了所选地址适于各种作物开发经营。同时,在完成与各村签订土地租赁合同基础上,进一步落实了与农户的签订工作。
(二)初步完成园区规划,确定建设内容
在市政府农开办协助下,各区、县(市)结合各地区实际,制订了千亩园规划,明确了园区建设重点突出种植业,具体包括:绿色水稻示范区;优质绿色苗木区;航天育种繁育示范区;优质牧草种植区;青贮作物及青贮方式示范;优质大豆育种,大豆种植模式示范;三莓种苗繁育为主;亚麻育种、扩繁和种植技术示范;有机蔬菜种植;旱作农业示范(青贮玉米、蔬菜等),为高标准建设千亩园奠定了坚实基础。
(三)资金到位,组织健全
3月初,市政府农开办及时下拨50万元启动资金,为各区、县(市)千亩园建设工作提供了有力的物质保障。大多数区、县(市)政府成立了由政府分管领导牵头,相关部门负责人和技术人员参加的科技示范园区建设领导小组,负责制订园区发展规划,筹措资金,制定相关政策等组织协调工作,保证了千亩园建设工作的顺利实施。
(四)园校联姻,专家入园
通过组织召开省、市有关大专院所专家项目入园对接会,有13所院校的29名专家专题发布了36个项目,经对接已有5个项目分别入园经营,为园区建设增加了科技含量,积累了发展后劲。
二、 存在问题
虽然我市千亩园启动阶段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体现在:
(一)主导产业不突出
建设千亩园的主要目的是将先进技术、先进成果、先进模式、先进项目、高精尖科技人才和资金引入项目区,做到主业突出,以点带面,为各类农业先进科学技术和农产品标准化生产提供一个有效载体和展示平台,加速科技成果转化及普及推广步伐,为当地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发挥导向示范和牵动作用。因此,要求在农业综合开发现代化园区内建设千亩园,将园区建成一个能够反映当地农业现代化水平的窗口、展示农业高新科技的平台和体现农业现代化的典型。但通过检查发现,各区、县(市)园区建设存在产业结构趋同、主业不突出现象,对当地农业结构调整缺少示范带动作用。
(二)园区建设发展不平衡
大部分区、县(市)政府已着手启动园区建设,但也有一些区、县(市)还未完成土地租赁工作,个别区、县(市)甚至出现了在土地租赁过程中农民不愿出租和土地租价攀高的现象。
(三)技术含量低
根据上报的千亩园规划显示,大多数园区建设项目的科技含量普遍不高,没有突破常规农业模式。依托省、市各有关院校(所),与当地农业技术部门及技术人员的合作不够紧密,个别区、县(市)没有认真组织有关专家评估论证建设项目。
(四)功能定位不准
千亩园是围绕农业现代化建设,真正体现现代农业的先进模式,不仅是农业现代化、信息化的示范,也是特色、绿色、有机、无公害、生态、精准标准化农业生产的示范基地;不仅是农业科普培训展示和引领当地农业发展的产业带、科技带和基地,也是引进高新科技成果、引进项目消化吸收的中心和培育优质产品、优质良种、优质种苗的繁育中心,能真正成为农产品生产、加工、科研的集散地。但个别区、县(市)存在着只满足于种植几种作物、几个品种,引进几种模式、几项技术,而忽视了千亩园的功能定位,必将影响和制约园区作用的发挥。
三、 推进措施
(一)进一步完善规划,丰富内容
由市政府农开办负责组织力量在全面检查推进基础上,指导各区、县(市)政府开拓思路,放宽眼界,实行生产与加工结合,生态建设与旅游观光结合,农科教与模式推广结合,生产加工与物流配送中心建设结合,充分发挥生产示范、高新科技的推广与辐射作用,在规范化、系列化、标准化、产业化开拓农产品市场等方面,统筹安排,合理布局,不断丰富千亩园的建设内容,在功能定位上突出高新科技示范、技术推广辐射、农业科普教育、农业资源展示、农业旅游观光和开发研究创新等6个方面。各区、县(市)政府应将经过专家评估和反复论证后制订的千亩园规划和实施方案,连同规划图、平面图一并上报市政府农开办,经审定批准后组织实施。
(二)全面启动,确保标准
各区、县(市)政府应抓住春耕生产的有利时机,抢前抓早,全面启动千亩园建设。将千亩园作为农业综合开发的重点工程,立足于高水平、高起点,引入竞争机制、招投标机制,大力支持效益高、示范作用大的项目。围绕项目规划、设计及前期工作,认真研究,反复论证,下大功夫,力争千亩园工程起步高标准,建设高质量。
(三)健全投入机制,完善运作模式
采取以政府投资支持为导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投资为主体,吸纳社会各类资金和招商引资开发等多元投入机制,实行社会化运作,民办民营,政府搭台,提供服务,不参与生产经营,以当地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为重点,优先吸纳农民入园,切实实现农民增收。
(四)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各区、县(市)政府应成立由政府分管领导和各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及项目依托单位的相关技术人员组成的领导小组,负责统一领导和协调有关部门的千亩园建设工作。下设办公室,负责完善规划,制订实施方案,组织技术培训,提供优质服务等日常事务。成立由省内外知名农业专家和技术依托单位、各区、县(市)的农业科技人员、负责人组成的项目专家顾问组,实行有偿服务,相互签订合同,负责对千亩园技术方案的科学性、可行性进行研究、评估、论证,制定技术规程,为千亩园科技成果的推广和转化提供服务。
市政府农开办将组织召开千亩园建设推进会议,交流典型,总结经验,全力推进千亩园建设。
千亩园的建设是农业综合开发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区、县(市)和各有关部门应抓住机遇,齐心协力,扎实工作,争取早出成果,快见成效,真正发挥千亩园的示范、牵动、辐射作用,为我市农业综合开发工作再创佳绩做出新的贡献!
以上报告如无不当,请批转各地实施。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二○○四年四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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