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单位】安徽省
- 【发布文号】皖政办〔2009〕30号
- 【发布日期】2009-05-05
- 【生效日期】2009-05-05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安徽省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安徽省全省地理信息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安徽省全省地理信息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皖政办〔2009〕30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全省地理信息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九年五月五日
全省地理信息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测绘局等部门关于整顿和规范地理信息市场秩序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9〕4号)精神,切实做好我省地理信息市场专项整治工作,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使全省无测绘资质或超越资质等级许可范围非法获取、提供、使用、生产地理信息数据的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地理信息泄密、窃密案件和非法提供互联网地图、地理信息出版服务行为得到依法查处,各种涉外、涉军非法测绘活动基本杜绝,地理信息市场监管制度进一步完善,政府监管能力明显提高,地理信息市场秩序显著好转,推动地理信息产业健康发展。
二、工作重点
(一)组织专项检查。对从事地理信息数据获取、提供、使用、生产和保管,以及导航电子地图制作、互联网地图和地理信息出版服务等活动的单位,集中开展一次专项执法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依法进行处理。
(二)查处违法案件。结合专项检查,认真查处地理信息市场存在的各类违法案件:一是无测绘资质或超越资质等级许可范围,非法获取、提供、使用、生产地理信息数据的行为;二是各种涉密地理信息在获取、提供、使用、生产、出版、传输过程中的泄密、窃密案件,以及非法提供互联网地图出版服务行为;三是涉外、涉军非法测绘活动。
(三)开展宣传教育。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政府网站、报刊等新闻媒体,大力宣传相关政策规定,深入开展测绘、保密等法律法规“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行动,曝光典型案件,开展警示教育,使从事地理信息生产、出版和服务的企业树立依法测绘、依法经营、依法保密的意识,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为专项整治工作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四)建立长效机制。针对专项整治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组织进行整改,进一步完善地理信息市场监管制度,建立部门间信息通报、案件移送等联合执法机制,不断提高地理信息市场监管水平。
三、时间安排
从2009年4月开始,用近一年的时间,分四个阶段开展地理信息市场专项整治工作。
(一)动员部署阶段(2009年4―5月)。
各地要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开展执法人员培训,召开专门会议,动员部署专项整治工作。
(二)组织实施阶段(2009年6―10月)。
各地要组织地理信息产业从业单位开展自查,调查摸清地理信息市场的基本情况。认真开展专项执法检查,依法查处地理信息市场存在的各类违法案件。
(三)落实整改阶段(2009年11―12月)。
针对存在的问题和隐患,认真组织整改,规范市场行为。完善地理信息市场监管制度,建立长效监管机制,提高政府监管能力。
(四)总结验收阶段(2010年1―2月)。
各市政府组织对本地专项整治工作进行自查,向省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报送工作总结。省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对各地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将有关情况汇总报告省政府和国家测绘局,并对在专项整治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的先进单位和人员进行通报表彰。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省地理信息市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省国土资源厅负责同志任组长,省信息产业厅、省通信管理局、省国家安全厅、省工商局、省新闻出版局、省国家保密局和省军区司令部等单位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国土资源厅,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各市、县政府要从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的高度,切实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领导小组,明确工作机构,充实执法力量,安排必要的工作经费,保障专项整治工作顺利开展。
(二)明确部门职责。地理信息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各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配合,共同做好各项工作。国土资源部门负责专项整治的具体组织协调工作,重点抓好地理信息生产环节的整治工作,严格规范获取、提供、使用涉密地理信息的行为,依法查处无测绘资质或超越资质等级许可范围从事地理信息获取、提供、使用和生产的单位。信息产业部门负责配合做好地理信息获取、提供、使用、生产等环节的整治工作。通信管理部门负责配合做好提供互联网地图和地理信息服务网站的整治工作。国家安全部门负责涉外非法测绘案件的查处工作,重点查处境外组织或个人非法持有或窃取涉及我国重要基础设施、军事设施地理信息数据的违法案件。工商管理部门负责地理信息产品传输环节的整治工作,提供从事地理信息生产的注册企业信息,依法查处未依法进行注册登记或超出经营许可范围,擅自经营和销售地理信息产品的行为。新闻出版部门负责地理信息出版环节的整治工作,依法查处未经审批擅自出版地理信息和非法提供互联网地图出版服务行为。保密部门负责涉密地理信息的保密检查,组织查处泄密、窃密案件,开展保密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军区司令部负责通报涉军测绘有关情况,配合查处涉军非法测绘案件。
(三)加强督促检查。各地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大检查指导力度,及时掌握各阶段工作进展情况,并向上一级领导小组报送;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指导做好整改工作。省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要组成工作组,对各地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对发现的突出问题或重大隐患,要依法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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