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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福建省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领导小组的通知
  • 【发布单位】福建省
  • 【发布文号】闽政办〔2009〕89 号
  • 【发布日期】2009-05-18
  • 【生效日期】2009-05-18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福建省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福建省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领导小组的通知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福建省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领导小组的通知

(闽政办〔2009〕89 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为加强对全省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的领导,省政府决定成立省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领导小组。现将省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领导小组成员通知如下:

组 长:陈 桦 省委常委、副省长

副组长:鞠维强 省教育厅厅长

李 强 省政府副秘书长

成 员:谢超雄 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吴仁华 省教育厅副厅长

施志强 省公安厅副厅长

陈元邦 省监察厅副厅长

陈青文 省财政厅副厅长

何南飞 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

周武进 省建设厅总工程师

张天明 省水利厅副厅长

梁亦秋 省审计厅副厅长

曹海伦 省物价局副局长

裘松樵 省安全监管局副局长

连辉煌 武警省消防总队党委委员、防火部部长

魏应植 省气象局副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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