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单位】哈尔滨市
- 【发布文号】哈政办综〔2009〕37号
- 【发布日期】2009-05-22
- 【生效日期】2009-05-22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哈尔滨市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力做好抗旱保苗工作的紧急通知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力做好抗旱保苗工作的紧急通知
(哈政办综〔2009〕37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关委、办、局:
自5月上旬以来,我市气温异常偏高,降水偏少,大风天气增多,造成土壤失墒较快,局部地区出现旱情,南部旱区土壤干土层达5―7厘米,部分地块玉米出现落干、芽干、吊干现象,全市旱情总体表现为南部地区较重,晚播和浅播地块较重。据农情统计,目前我市旱田受旱面积470万亩,水田渴水面积138万亩。为最大限度降低旱情对我市农业生产的影响,确保抗旱保苗工作任务顺利完成,现将有关事宜紧急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对抗旱保苗艰巨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当前,各地区要把抗旱保苗作为压倒一切的中心工作,广泛组织基层干部群众,坚决打好抗旱保苗攻坚战,力保水田用水,力保旱田全苗,力保全年粮食不减产、农民不减收,把旱灾造成的影响降到最低程度。要充分利用会议、广播电视、制发宣传单等多种形式,深入动员、广泛宣传当前严峻旱情和各级政府抗旱保苗的决心和扶持政策,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通过宣传发动,教育各级干部和广大群众克服靠天等雨的侥幸心理,克服赶趟不着忙的思想,认清形势、增强信心,沉着应对、积极行动,充分调动广大农民群众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迅速掀起抗旱保苗工作高潮。
二、进一步完善科学抗旱方案和预案。各地区要迅速组织力量对当地旱情进行深入调查,查清水田缺水、旱田缺苗情况和现有机电井、提水站、拦河坝使用状况,逐个水库、灌区、地块落实水源。根据调查情况,科学制订抗旱保苗工作方案;细化抗旱措施,抢前抓早、快速行动,做到方案早制定、资金早筹集、物资早储备、措施早落实。同时,根据旱情的发展趋势,适时启动抗旱应急机制和预案。
三、进一步强化抗旱保苗综合措施。各地区要采取综合措施,重点解决目前旱田出苗不齐、水田严重渴水等实际问题。要积极组织和动员农民进行查田补种;根据当地所处的积温带,选择适宜的早熟品种,确保成熟;补种玉米的,要催大芽、应坐水,做到双保险;适当晚间苗,留出预备苗,在雨后移栽;注意已经施用的除草剂是否对毁种补种作物有药害,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后期毁种或缺苗地块要补种杂粮、杂豆,以保证收成。要通过进一步强化抗旱水源工程建设,采取农机、农技、农艺和管理措施相结合,确保水田生产用水,进一步加快插秧进度。
四、进一步统筹推进农村各项工作。鉴于旱情持续发展将对全市农业和农村各业发展带来诸多新问题的实际,各地区要提前谋划、统筹安排,积极应对可能出现的突发事件。在抓好抗旱保苗工作的同时,要大力发展畜牧业、设施农业和农村二、三产业,大力推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确保城镇、农村人畜饮水安全,切实抓好森林防火、畜禽防疫工作,统筹安排并切实做好农村困难群体的生产生活和农村安全稳定等工作。
五、进一步加强对抗旱保苗工作的领导。各地区要加强对抗旱保苗工作的组织领导,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挂帅,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明确任务、落实责任,一级抓一级,全力以赴抓好抗旱工作。市级农口部门和各区、县(市)要组织机关干部和技术人员组成抗旱工作服务队,深入生产一线指导抗旱工作,面对面解决抗旱过程中出现的实际困难。同时,各地区要加强灾情和抗旱工作的信息沟通和上报工作,及时为各级领导决策提供信息,保证全市抗旱保苗工作的顺利推进。
二○○九年五月二十二日
“好律师网”提供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资料仅供您参考。您在使用相关资料时应自行判断其正确、可靠、完整、有效和及时性;您须自行承担因使用前述资料信息服务而产生的风险及责任。
最新法律法规
- -筑牢维护国家安全的密码防线——《中华人民共和国密码法》颁布一周年工作情况综述-
- -互金协会发布网络小额贷款机构反洗钱行业规则-
- -中国人民银行法将大修 修订草案公开征求意见-
- -疫情防控北京经验升级为法规-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比利时王国引渡条约》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塞浦路斯共和国引渡条约》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巴塞尔公约〉缔约方会议第十四次会议第14/12号决定对〈巴塞尔公约〉附件二、附件八和附件九的修正》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法》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