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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关于在全署开展“慈善一日捐”活动的通知
  • 【发布单位】深圳市
  • 【发布文号】--
  • 【发布日期】2009-11-24
  • 【生效日期】2009-11-24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深圳市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关于在全署开展“慈善一日捐”活动的通知

关于在全署开展“慈善一日捐”活动的通知




署机关各处室:

根据市委办公厅、市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我市慈善事业发展的意见》的要求和市政府主要领导批示,市民政局正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慈善一日捐”活动。为积极响应市委、市政府号召,我署决定在署机关范围内开展“慈善一日捐”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办公室全面负责本次捐款活动。

二、捐款活动时间:2009年11月26日(星期四)中午12:00--13:00。

三、捐款活动地点:市府二办二楼食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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