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单位】厦门市人民政府
- 【发布文号】厦府办〔2009〕139号
- 【发布日期】2009-05-25
- 【生效日期】2009-05-25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厦门市人民政府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贸发局关于厦门市会展产业集群2009-2015年发展规划的通知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贸发局关于厦门市会展产业集群2009-2015年发展规划的通知
(厦府办〔2009〕139号)
各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办、局:?
《厦门市会展产业集群2009-2015年发展规划》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予转发,请认真贯彻实施。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OO九年五月二十五日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09年5月26日印发
厦门市会展产业集群2009-2015年发展规划
厦门市贸易发展局
二OO九年四月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培育制造业百亿产业链产业集群及占GDP10%左右服务业产业集群的工作要求,结合我市会展业的发展实际,提出2009-2015年我市会展业的发展思路、发展目标、发展重点和发展举措,以做大做强我市会展产业。
一、会展产业集群界定范围
会展产业(会展业)是指直接从事会议、展览组织及为其提供服务的部门和行业的总称。会展业是属于服务贸易的范畴,由会展专业举办组织、会展场馆、会展设计搭建工程、会展服务四大基本行业部门要素构成。其中,会展专业举办组织是指从事会展资源开发、会展产品生产以及会展市场经营管理的专业会展公司、各类拥有会展举办权的机构和组织等。
会展产业集群包括:
(一)各类会议和展览的组织机构(企业、行业商协会)
(二)会议和展览举办场馆(会议中心、展览中心、宾馆酒店)
(三)会议和展览的展示设计搭建、展品运输、酒店住宿、餐饮娱乐、休闲旅游等为会议展览提供服务的企业
(四)会展信息、教育培训、理论研究等相关机构
二、厦门市会展业发展现状
(一)发展规模
我市会展业经过二十多年的发展,已经成为我市现代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成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兴产业。
我市展览业主要依托区位优势、产业优势和口岸优势,采取自主培育为主,招揽申办相结合的发展方式,积极培育举办专业展览,努力扩大展览的数量和规模,提高办展的专业化、市场化、品牌化和国际化水平,并取得了良好的成效。2008年,我市共举办各类展览活动85场,展览面积62.67万平方米。
我市会议业发挥我市经济发达、环境优美、气候宜人、旅游资源丰富、接待功能齐全等优势,积极开展会议业的宣传推介,主办承办和申办招揽各类会议,吸引了一批国内大型会议和国际性会议来厦举办,使我市成为国内主要的会议目的地。2008年,我市共举办各类外来会议1644场,参加会议总人数达28.9万人次。
(二)行业收入(注:①)
2008年会展直接收入约为9.03亿元,其中展览收入3.25亿元、会议收入5.78亿元。
按直接收入与相关收入1:1测算,2008年会展行业收入(含直接收入和相关收入)约为18亿元。
三、厦门市会展业发展分析
(一)发展优势
我市作为经济特区和海峡西岸经济区重要中心城市,在发展会展业方面具有一定优势。
1、环境优势。我市是我国著名的海滨风景旅游城市,环境优美,气候宜人,旅游资源丰富,接待功能齐全,荣获“全国文明城市”、“联合国人居奖”、“国际花园城市”、“国家环保模范城市”、“中国优秀旅游城市”等荣誉,具有旅游渡假、举办会展的良好城市环境。
2、区位优势。我市是海峡西岸重要中心城市和区域性物流中心、商务营运中心、旅游会展中心。同时,我市对台区位优势明显,与台湾在产业的交流合作方面具有一定的优势和便利条件。而且,由于历史和地缘关系,我市与港澳及东南亚也有着长期的经贸往来。
3、港口优势。我市是全国重要的进出口贸易口岸、航空港和海港口岸、国际邮轮主要口岸,与港澳、东南亚、东亚的主要城市都有直接通航,交通便利。同时,厦门口岸具有外国人就地办理特区旅游签证或访问签证和台胞落地办证及签注等较为宽松的出入境政策。
4、政策优势。我市是国内较早制订会展业扶持政策的城市。2003年就制订了鼓励展览业发展的扶持政策,对自主培育和招揽的展览会给予补贴扶持。2008年制订了鼓励会议业发展的扶持政策,对国内大型会议和国际会议给予奖励。扶持政策的制订和实施,有力地促进了我市会展业的发展。
5、服务优势。我市会展业起步较早,会展服务体系较为完善,目前已建立了一整套较为完善的办展机制、评估统计体系和会展综合保障体系,积累了较为丰富的办展经验和系列化专业配套服务经验,可以为重大会展节庆活动提供完善、高效的综合协调保障。
6、设施优势。我市拥有现代化的国际会展中心、国际会议中心、文化艺术中心、人民会堂等一批会展设施和68家星级酒店,可以为会展活动的举办提供完善的条件。目前我市已拥有室内展览面积10万平方米,五星级酒店5家、四星级酒店18家、三星级酒店23家,以及一批未评星的高级酒店。
7、人才优势。经过二十多年的发展,我市已拥有一批会展策划、组织人才。厦门国际会展职业学院是目前全国唯一的会展专业院校,厦门理工学院会展专业是省内唯一本科会展专业,厦门城市职业学院和厦门东海职业学院也开设会展策划与管理专业,可以为会展业培养、输送高素质的会展专业人才。
(二)主要存在问题
1、会展经营主体少而弱。在我市工商管理部门登记注册有会展业务的公司有240多家,但从事会展策划与组织业务的会展公司只有十多家。会展企业普遍注册资本少、高级策划和服务人才缺乏、会展的组织策划能力弱、赢利水平低。
2、办展办会的城市环境有待优化。我市的会展城市环境,尤其是城市国际化的程度、商贸购物的环境等有待进一步优化,旅游、会展、商贸的互动和集成还有待加强。
3、城市经济总量不大,辐射和带动能力较弱,限制了展览业发展的空间。我市和福建省的经济规模小、经济总量不大,全市国内生产总值是全国十五个副省级城市中最小的,全省国内生产总值约为广东省的30%,江苏省的36%、浙江省的50%、上海市的80%。我市及周边大部分地区产业门类分布较广,但产业集群较小,少有一个产业在全国市场占有率具有较大优势,支撑展览业发展的产业基础薄弱。同时我市地处东南一隅,远离珠三角和长三角等经济中心,加上铁路、公路等内陆交通网络还不够顺畅,对内陆地区的产业带动性不足,对内经济辐射能力较弱。
4、面向世界的城市整体宣传推介不足,缺乏与国际会议市场的互动。我市目前没有策划组织面向世界,特别是欧美国家的城市整体宣传推介,城市的国际知名度不高,同时缺乏有针对性的会议展览市场的开拓。
四、厦门市会展业发展目标(注:②)和发展重点
(一)发展目标
1、总体目标:将我市打造成全国会展名城和商务旅游会展中心,会展业成为我市现代服务业的支柱产业。
2、2011年发展目标
2011年底,全市举办展览总面积达72.5万平方米;参加会议总人数达38.5万人次;会展直接收入达13.73亿元,会展行业收入约为27亿元。
3、2013年发展目标
2013年底,全市举办展览总面积达80万平方米;参加会议总人数达46.6万人次;会展直接收入达18.16亿元,会展行业收入约为36亿元。
4、2015年发展目标
2015年底,全市举办展览总面积达88万平方米;参加会议总人数达56.4万人次;会展直接收入达24.02亿元,会展行业收入约为50亿元。
(二)发展重点
综合考虑我市发展会展业的优劣条件,确定以发展会议做大会议业为重点;积极发展展览业,做强展览业。
1、会议业:以申办招揽国际性会议、大型国内会议为主,自主培育举办为辅。
2、展览业:以自主培育专业展览为主,招揽引进为辅。
五、厦门市会展业发展举措
(一)完善发展环境
1、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发展旅游与会展产业集群领导小组,市贸发局及相关单位成立发展会展产业集群工作小组,统筹协调和促进会展产业集群的发展。
2、完善扶持政策措施:进一步完善促进会展集群发展的政策措施,充分发挥财政专项资金的扶持和引导作用,促进会展业的发展。
逐年增加会展业发展专项资金额度,2011年增加到1000万元,加大对会议展览的扶持力度。
从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中安排会展设施改造补贴资金,鼓励会展中心、会议中心和星级酒店对会展设施进行添置和更新改造。
3、开展优秀会展评选表彰:每2年举办一次全市会展业先进评选和表彰,表彰奖励优秀会展项目、组织机构和会展场所,营造会展发展氛围,调动会展机构办会办展积极性。
4、发挥会展行业协会作用:充分发挥会展业协会在促进会展业发展过程的作用,赋予一定的职责并承担行业主管部门委托承办的具体事务。
(二)加强主体培育
1、提升会展主体的数量和质量:通过完善发展环境、大力培育会展项目等方面的工作,形成一批会展的主办单位和承办单位等企业主体,增加会展主体数量,提高会展主体的策划、组织、经营的能力和水平。
会议业要重点加强对专业性会议公司、大型旅行社、会展(会议)中心、高星级酒店等会议机构的培育,推动旅行社转型或拓展会议业务,鼓励和支持会议机构积极申办、招揽会议,形成会议业发展的核心力量。
展览业要重点加强对专业展览公司的培育,鼓励和支持行业商协会和会展中心积极申办、招揽专业展览和巡回展览,带动展览设计、搭建、展品运输等配套服务行业的发展。
2、培育会展龙头企业:要从政策扶持、项目培育、人才引进、交流培训等方面重点扶持和培育会展龙头企业,发挥龙头企业的带动作用,促进会展业的发展。
在现有会展主体中,重点培育中国(厦门)国际投资促进中心、会展集团、会展金泓信展览有限公司、建旅商务会展有限公司等有实力的会展机构成为我市会展产业的龙头企业,争取培育出在全国会展行业内有实力、有影响的品牌企业。
(三)大力培育和引进项目
1、大力申办招揽各类会议:支持各类会议机构积极申办、招揽各类会议前来我市举办,特别是国际性会议和大型国内会议,做大我市会议业市场,增加会议数量和规模,争取有1-2个国际性会议固定在我市举办。
2、做强现有专业展览会:支持投洽会、台交会、石材展、汽博会、佛事展、文博会等一批有影响、有规模、有成效的自办专业展览会做大做强,加强展会的专业化、市场化、品牌化和国际化建设,全力打造国际和国内知名品牌展会。
3、培育新展览项目:挖掘优势产业和有发展前景产业,支持展览企业培育举办新的展览项目,特别是要依托和利用现有大型专业展览会的影响力和客商资源,延伸培育举办新的展览项目,促进展览业的持续发展。
4、招揽引进巡回展览项目:要加强对国内外著名会展机构有针对性的宣传推介,积极以申办、引进、合作等方式,招揽全国性、国际性巡回展览,并且争取项目长期落户我市定期举办。
(四)加大宣传推介
1、开展城市整体宣传推介:要推动宣传部门在中央电视台等国际性主流媒体进行我市的整体宣传推介,提高城市在国际和国内的知名度。要重视和发挥会展业与旅游业的联动作用,共同策划、组织会展与旅游的整体宣传推介,形成以旅游促进会展,以会展带动旅游的良好发展态势。
2、加强与国际会展业界的联系和交流:要与中国贸促会(CCPIT)、国际展览业协会(UFI)、国际展览与项目协会(IAEE)、国际会议协会(ICCA)等国际会展行业组织,德国、美国、香港等会展发达国家和地区的会展管理机构和行业组织建立联系,积极参与全国性和国际性会展活动和宣传推介,加强与国际会展业界的联系和交流。
要鼓励和支持我市会展机构、会展项目加入国际展览业协会(UFI)、国际会议协会(ICCA)等国际会议、展览组织。
3、拓宽会展业宣传平台:要充实和加大会展业宣传平台建设,重点完善厦门会议展览专业网站建设、印制《厦门会议与展览》宣传册、发布会展业年度发展报告、举办会议展览业论坛,加大会展业的对外宣传推介。
(五)拓展对台合作
要围绕与台湾产业对接规划,进一步拓展对台会展交流与合作,把我市打造成海峡西岸最主要会展中心城市、两岸会展合作聚集地、台湾企业到大陆参展的最主要城市。
1、加强现有展览的合作。重点加强“台交会”、“旅博会”、“文博会”、“图书展”、“食博会”、“汽博会”等现有项目合作办展的深度和广度,邀请台湾行业协会参与我市“游艇展”、“素食养生展”等新展会的主办或协办,打造会展和相关产业合作的平台。
2、加强会展行业的沟通交流。建立和加强与台湾国际会议推展协会、台北市展览暨会议商业同业公会、台北世界贸易中心、台中世界贸易中心等会展行业组织及台湾外贸协会、台湾机电电子工业同业公会、台湾纺织业拓展会等工商团体的联系与交流,加强两岸会展业的沟通交流。
3、吸引台湾机构在厦举办会议展览。利用大陆广阔市场和厦门优越办展办会环境,争取与台湾相关机构合作举办新的展览或承接台湾品牌展会移植厦门举办,吸引和邀请台湾银行、保险、证券和大型企业集团等组织来厦举办年会、论坛等会议活动。争取台湾会展机构在厦门设立公司,开展会展业务。
(六)重视人才培养和引进
1、加强会展人才培养:支持国际会展学院、理工学院等专业院校引进高水平师资力量,培养高素质会展专业人才;鼓励会展企业与专业院校结成合作伙伴,在人才输送、培训和会展研究等方面相互促进;支持会展协会和专业院校成立专门会展研究机构,加强会展业的研究;借助专业院校和会展业协会,积极开展各类会展专业培训、交流与调研,提高会展从业人员的业务水平。
2、引进高层次会展人才:鼓励会展企业引进会展项目策划、项目管理、工程管理等高层次的会展人才,并按照我市引进人才的政策提供相关的支持。
(七)改进和完善发展机制
1、改进会展举办机制:大力推行政府培育支持,行业协会、会展企业主办的会展举办机制,促进会展业的市场化发展。
2、建立会展业统计制度:将会展业纳入我市国民经济统计体系,建立会展业的专项统计制度,为会展业发展提供基础数据。
3、完善会展项目评估体系:完善会展项目评估,科学地开展会议、展览项目评估,提高办会办展水平和成效。
(八)完善会展场所配套设施
1、完善会展中心配套设施。我市会展中心虽然经过扩建和改造,但在停车场、仓库、餐饮等配套设施等方面还存在较大的缺陷。要鼓励和支持会展中心进行改造,尽快完善配套设施。
2、完善酒店会议设施。我市高星级酒店中多数仍未配备同声传译等国际会议基本设施,基本没有召开视频会议的设施。要鼓励高星级酒店和会议中心对现有会议厅、会议设施进行更新改造和添置,提高承接高水平国际会议的能力。
注释:①会展业行业收入
由于目前会展业没有列入国民经济统计体系,没有权威统计数据。根据市贸发局对主要展览和会议承办单位、配套服务单位的不完全统计,借鉴行业一般规律进行估算,推测出2008年我市会展业直接收入和行业收入。
(一)展览业直接收入
1、展览项目收入:约1.2亿元(展览会承办单位收入)
2、会展中心收入:8500万元(展览、会议及配套服务)
3、展览服务(设计、搭建及其它配套服务)收入:按与展览项目收入1:1估算,约1.2亿元。
4、参展和参会人员的住宿、餐饮、旅游等其它消费无法统计和测算。
2008年展览业直接收入约3.25亿元
(二)会议业直接收入
1、大型产品订货会人数约占参会总人数的20%,人均支出会议消费约4500元;一般性会议人数约占参会总人数的80%,人均支出会议消费约1300元。
2、人均会议消费为4500X20%+1300X80%=1940元,约2000元/人。会议消费只包括住宿、用餐、会场及会场服务方面的支出。
2008年会议业直接收入为2000X28.9万人=5.78亿元
(三)会展直接收入
2008年会展直接收入为9.03亿元
(四)会展业行业收入
按直接收入与相关收入1:1测算,2008年会展业收入(含直接收入和相关收入)约为18亿元。
注释:②会展业发展目标
根据我市会展业发展的条件和产业集群发展的要求,以2008年为基础,按照展览面积年均增长5%、参加会议人数年均增长10%、会展直接收入和会展行业收入年均增长15%制定发展目标。
目前缺乏有关会展业的统计体系,发展目标将在统计评估体系建立后作进一步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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