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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洛阳市电力电信广播电视设施安全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 【发布单位】洛阳市政府
  • 【发布文号】洛政办〔2009〕50号
  • 【发布日期】2009-05-26
  • 【生效日期】2009-05-26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洛阳市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洛阳市电力电信广播电视设施安全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洛阳市电力电信广播电视设施安全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洛政办〔2009〕5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为切实加强对全市电力电信广播电视设施安全保护工作的协调领导,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建立洛阳市电力电信广播电视设施安全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现将联席会议组成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召集人:郝松道(市政府副秘书长)

副召集人:王国栋(市公安局副局长)

成 员:石峰林(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

徐 聪(市发改委副主任)

侯建尚(市政府国资委副主任)

秦留安(市工商局副局长)

卞长顺(市广电局副局长)

黄红军(市军分区副司令)

郭延平(市供电公司副总经理)

牛清善(市联通公司副总经理)

丁志柱(市移动公司副总经理)

陆 翼(市电信公司副总经理)

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公安局,王国栋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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