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单位】南昌市政府
- 【发布文号】洪府厅字〔2009〕204号
- 【发布日期】2009-06-11
- 【生效日期】2009-06-11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南昌市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批转市物价局关于南昌市开展价格公共服务工作三年规划的通知
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批转市物价局关于南昌市开展价格公共服务工作三年规划的通知
(洪府厅字〔2009〕204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有关部门:
市物价局制定的《南昌市开展价格公共服务工作三年规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批转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OO九年六月十一日
南昌市开展价格公共服务工作三年规划
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转变价格管理职能,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发展,推进和谐社会建设,根据国务院领导同志对价格公共服务重要批示和省发改委《关于印发江西省开展价格公共服务工作三年规划的通知》(赣发改价检字[2009]414号)精神,制定我市价格公共服务工作三年规划。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把搞好价格公共服务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维护良好的市场价格秩序,努力为社会、为群众、为基层、为企业搞好价格服务。
二、目标任务
开展价格公共服务的总体目标是:以“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价格诚信工作和12358价格维权服务为基础,从现在起,利用三年时间,重点深入到农户、社区、医院、商场、学校、企业、景区等领域,积极开展价格服务,有效实施价格监管,努力构建起矛盾疏导、政策指导、信息引导三位一体的价格服务机制;有效增强生产、经营者的市场竞争能力,维护好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
价格公共服务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大力宣传价格法律、法规和政策,提高其社会知晓度;积极开展价格业务指导,提高企业的价格管理水平;认真组织价格执法检查,规范经营者价格行为;及时受理价格举报投诉,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价格权益;注重开拓创新,不断丰富活动的形式和内容。
三、工作内容
开展价格公共服务工作应当着重提供以下六项服务:一是提供维权服务,保障服务对象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和投诉权。二是提供自律服务,帮助经营者增强价格诚信意识、完善内部管理制度、规范价格行为。三是提供政策服务,出台放开求活、增收减负的扶持措施和优惠政策;归并、取消不合理收费项目,降低收费标准。四是提供信息服务,帮助农户和企业规避市场风险,提高经济效益。五是提供协调服务,化解上下游企业之间、产供销各环节之间的价格矛盾。六是提供综合服务,充分发挥价格主管部门在成本调查、价格评审、价格认证等方面的职能作用,促进公平竞争。开展“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建立和完善价费公示和明码标价长效机制,不断更新公示手段、扩大公示覆盖面,确保公示内容更新及时、标准准确、项目全面,以提高政策透明度,增强群众自我维护合法权益的能力。
(一)开展“价格服务进农户”活动
1、建立与农户的沟通联系制度。了解农村的价费秩序,摸清农户负担。
2、进一步建立健全农村价格监督网络,完善规章制度,充分发挥价格监督站贴近基层、贴近群众的积极作用,充分发挥义务监督员在公示栏维护、价格政策宣传、价格纠纷调解等方面的作用,加大价格举报案件的查处力度,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
3、加强对农民的价格信息服务,充分利用网络、电视、广播、报纸、电信等媒体,及时为农户提供市场行情和价格监测、农本资料等信息,引导农产品合理流通,服务农业结构调整,促进农民增收。
4、加大对涉农价费监督检查力度。每年除配合国家、省开展的涉农价费专项检查外,还要不定期地开展对涉农价格和收费的检查,充分发挥物价部门的监督检查作用,规范农村市场价格秩序。
(二)开展“价格服务进社区”活动
1、建立健全社区价格监督网络,完善社区价格监督机制。建立社区价格监督站,每个监督站根据所辖社区规模聘请一定数量、具备一定素质且乐于为社区居民服务的义务价格监督员。定期组织社区价格服务监督联络员和社区义务价格监督员业务培训。
2、每年在社区组织开展1至3次价格宣传活动。向社区居民发放价格法律、法规宣传资料,居民缴费指南,价格知识问答手册等宣传资料,完善价格公示制度,提高价格政策的透明度。
3、加强社区价格和收费管理。重点整顿社区物业服务收费和停车收费秩序。同时加强社区医疗服务和药品的价格管理,严格执行社区卫生服务的价格政策。
4、建立健全社区价格监督工作联系制度。通过召开座谈会、走访社区居民、举办培训班、及时了解和收集社区居民意见,使价格决策更能体现社情民意。通过发挥“12358”价格举报电话的作用,及时疏导社区中存在的价格矛盾和纠纷,努力维护社区居民的价格权益。
(三)开展“价格服务进医院”活动
1、建立与医院的联系沟通制度,深入医院了解医疗服务和药品的价格执行情况,了解医院在执行价格管理政策中遇到的问题,听取医院对改进和完善医疗服务、药品价格管理政策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予以解决。
2、搭建平台,完善监督、服务载体。在二级以上医院设价格收费服务监督站(岗),由义务监督员现场服务。通过发挥监督岗和举报热线的纽带作用,落实价格政策宣传、价格监测、价格投诉举报工作。
3、完善价费公示和明码标价制度,严格实行“住院费用一日清单”制度和药品明码标价制度,公布“12358”价格投诉举报电话,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在医院开展倡导价格诚信活动,推行价格收费公开承诺制。
4、宣传价格法律、法规以及医疗服务、药品价格管理政策,加强医院价格管理人员以及收费人员的价格政策培训教育。
(四)开展“价格服务进商场”活动
1、指导商场做好价格管理工作,帮助商场建立健全价格管理制度,定期组织对物价员进行培训,切实发挥物价员在商场经营管理中的作用。在大型商场设立12358价格举报联络站,及时解决价格矛盾纠纷,营造和谐的消费环境。
2、制定科学的标准,采取灵活有效的方式,积极开展商业零售业的价格诚信活动,引导经营者依法诚信经营,建立并不断充实经营者价格诚信信息档案库。
3、规范商业零售业的打折促销活动,严厉打击利用促销欺诈消费者的行为。帮助商场对促销中价格宣传等广告行为进行审核把关,提供价格管理意见,促进商场自觉诚信经营,预防价格欺诈行为的发生。
(五)开展“价格服务进学校”活动
1、建立定期联系制度。了解教育主管部门、学校、学生、家长对价格服务的需求,指导学校建立内部收费管理制度和物价员制度,及时制止和查处乱收费行为。
2、建立与纠风、教育主管部门定期联合监督行动制度,公布12358投诉举报电话,及时处理教育收费投诉,化解矛盾;建立教育收费义务监督员制度,向社会和家长公开聘请教育收费义务监督员。
3、规范学校收费行为。进一步加强对教育收费的监管力度,规范学校收费行为。加强义务教育阶段各种收费行为的监管,纠正“一边免费,一边乱收费”行为。
(六)开展“价格服务进企业”活动
1、落实企业的属于市场调节价产品的自主定价权;保障企业对他人价格违法行为的投诉权;保障企业对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制定的参与权。
2、建立健全企业物价员工作网络,帮助企业建章立制。协助企业建立和完善价格管理机构和物价员工作制度,指导企业制定内部的定价程序、定价权限制度、价格执行报告制度、明码标价和价格管理工作责任制度。
3、建立与企业的沟通联系制度,加强工作联系,召开企业代表座谈会(每年不少于一次),深入企业开展调研,及时疏导和化解企业价费矛盾。
4、组织企业创建“价格诚信单位”,建立和实施企业价格信用信息记录公布制度,增强企业的市场竞争力。分行业开展价格诚信单位和明码标价示范单位评选工作。
5、大力开展清费治乱减负工作,为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的价费环境,对涉及企业的现有收费项目进行清理, 坚决取消不合理收费。
(七)开展“价格服务进景区”活动
1、建立定期联系制度。深入景区、旅游定点购物场所了解经营者对价格服务的需求,指导经营者加强内部价格管理,维护经营者合法权益,培训景区的物价监管员,提高景区的自身价格管理水平。
2、建立健全服务监督网络。在景区或景点设立价格举报联络站,景区所在地物价管理部门要清理各景区的收费项目,设立一次性价格公示栏,并告知游客价格维权方式,公布12358价格举报电话。
3、提供景区价格信息服务。通过网络、书面宣传资料等形式,收集并公布当地主要景区价格和相关资料,方便消费者了解、查询景区情况。
(八)开展价格诚信工作
按照省价格监督检查局《关于印发进一步做好我省价格诚信工作的意见》(赣价检局字[2009]01号)要求,建立健全价格诚信建设规章制度,加大“价格诚信单位”评选活动宣传力度,重视对“价格诚信单位”的监管工作,完善诚信单位档案、推进明码标价和价格收费公示制度,规范经营者价格行为,引导企业制定价格诚信准则或规范,增强价格诚信行为的自觉性。进一步加大对市场的监管力度,坚决查处价格失信等价格违法行为。综合运用提醒、告诫等手段,督促经营者严格价格自律,依法诚信经营。
(九)做好12358价格举报维权服务
加强社会监督,要通过网络、电话、信函、媒体等多种方式全方位疏通价格举报渠道,方便社会各界的咨询和投诉,要按照规定实施举报奖励制度,将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置于全社会的监督之中;通过做好价格举报工作,引导群众通过理性合法的途径表达价格利益诉求,帮助群众维护他们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价格权益,把价格矛盾消除在萌芽状态,以增强社会和谐的基础,实现价格举报工作效能的最大化,切实维护社会公众的价格权益。
四、方法步骤
价格公共服务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工作量大,涉及面广,需要全市物价部门和其他相关部门密切配合,齐抓共管。主要分三个阶段推进:
(一)动员部署,制定方案
市价格主管部门、各县(区)政府要根据国家和省价格公共服务工作的总体安排和要求,对价格公共服务工作进行全面动员部署,调查基层价格情况和服务需求,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各县、区价格公共服务工作实施方案要在6月18日前上报市价格公共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二)总体规范,分步实施
计划用三年时间完成价格公共服务九项工作。2009年价格公共服务工作的重点是“价格服务进农户”、“价格服务进企业”、“价格服务进景区”、价格诚信工作、12358价格举报维权服务。
(三)总结经验,全面铺开
在2011年底前全面完成价格公共服务工作建设任务。市、县(区)要对照国家和省的要求,逐项检查落实,严防活动流于形式,努力构建价格公共服务工作的长效保障机制。市公共价格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将组织考核验收组,对各县区价格公共服务工作进行考核评比,适时召开全市价格公共服务工作总结表彰大会。2011年后价格公共服务工作全面纳入全市物价系统的日常工作中,持续开展。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价格公共服务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民心工程。对这一工作,国务院领导十分重视,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和高度评价,并指示:“坚持不懈,务求实效”。各县(区)政府、市政府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把“价格公共服务工作”摆上议事日程,价格主管部门要强化服务意识,以改革创新精神,拓展服务领域,将价格服务工作做到人民群众身边,把“价格公共服务工作”构筑成惠及千万户的民心工程。
(二)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切实加强对全市价格公共服务工作的领导,成立南昌市价格公共服务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物价局、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农业局、市水利局、市教育局、市卫生局、市旅游局、市商贸委、市国资委、市广电局、各开发区管委会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物价局,办公室主任由市物价局局长兼任。各县、区政府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将价格公共服务工作纳入政府工作体系,形成政府主导、物价部门主抓、相关部门密切配合的工作格局。要注重抓好试点,积累经验,进而做到以点带面,整体推进。要坚持形式和内容的统一,以服务促管理,寓管理于服务,力戒服务内容不实和形式主义;要密切关注群众关心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及时确定和科学调整本地价格公共服务的重点和推进次序,确保活动扎实有效的开展起来。
(三)明确责任、落实任务
各县(区)政府要确定工作目标,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作为活动保障,创造性地开展工作;要将价格公共服务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年终考核的内容。市政府各相关部门要认清形势,转变观念,克服重监管轻服务、重处罚轻规范、重经济效益轻社会效益等观念,增强服务社会的自觉性和责任感。要建立责任制,分解目标,明确任务,各司其职,各尽其责,确保“价格公共服务工作”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四)上下联动,密切协作
做好价格公共服务工作需要集全市之力。各县(区)政府要构建长效机制,推动价格公共服务持久、深入、高效开展,各级财政部门在经费上要予以保障,各级民政、农业、水利、教育、旅游等部门要大力支持,通力协作,形成上下联动、密切合作的工作机制。
(五)加强宣传,扩大影响
价格公共服务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着力抓好的一项主要工作。要加大对活动的宣传力度,通过政策咨询、发放宣传材料、开办专题栏目、走进直播室等多种宣传渠道和形式,向全社会宣传价格公共服务的目的意义,内容方法,工作进展等。要增加宣传频次,加强信息报道,扩大影响范围,使价格公共服务工作的开展情况家喻户晓,使价格公共服务成为政府支持,群众欢迎,企业赞同,社会反响良好的民心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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