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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商务部、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卫生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外汇管理局、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国消费协会关于开展2009年“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 【发布单位】商务部等
  • 【发布文号】商秩发[2009]288号
  • 【发布日期】2009-06-15
  • 【生效日期】2009-06-15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商务部、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卫生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外汇管理局、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国消费协会关于开展2009年“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商务部、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卫生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外汇管理局、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国消费协会关于开展2009年“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商秩发[2009]28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建设兵团整规办、商务主管部门、党委宣传部、发改委(物价局)、卫生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工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各直属检验检疫局、广电局、食品药品监管局、外汇局,海关总署广东分署、各直属海关,贸促会、企业联合会、消费者协会(委员会):

为深入推动诚信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全社会守法诚信意识,服务“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工作大局,经各有关部门、单位研究决定,2009年9月1日至9月30日继续在全国范围内联合开展“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以下简称宣传月活动)。请根据本部门、本地实际,结合新中国成立六十周年相关庆祝活动,认真组织落实,将宣传月活动办出特色、办出新意、办出成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宗旨
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建设”的精神,在经济领域大力倡导“诚信兴商”的经营理念,增强市场经营者和公众诚实守信意识,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为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二、活动主题
拓展市场,促进消费;诚信兴商,和谐发展

三、宣传重点
(一)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信用体系建设的方针政策;
(二)有关市场监管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法律法规;
(三)信用基本知识;
(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性和迫切性;
(五)我国商务、价格、卫生、海关、税务、工商、质检、广电、食品药品监管、外汇等部门以及贸促会、企业联合会和消费者协会开展诚信建设的进展情况、取得的成果和有益经验;
(六)企业信用风险管理知识;
(七)企业通过诚信经营扩大销售、提高效益、赢得竞争优势的经验;
(八)重大违法违规、商业欺诈典型案例。

四、组织协调
宣传月活动由商务部、中宣部、发展改革委、卫生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广电总局、食品药品监管局、外汇局以及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国消费者协会共同组织,并在各自工作系统布置和开展相关工作(见附件1)。有关统筹和协调工作由商务部信用工作办公室承担。

五、工作要求
(一)各地商务、宣传、价格、卫生、海关、国税、地税、工商、质检、广电、食品药品监管、外汇等主管部门及贸促会、企业联合会和消费者协会,要结合实际工作,建立工作机制,制定具体活动方案,并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创造性地开展宣传月活动。
(二)各地商务主管部门(或整规办)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联系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形成工作合力,整合宣传资源,扩大宣传声势和宣传月的品牌效应。
(三)各有关主管部门要充分发挥各商会、行业协会等行业中介组织自律和服务作用,在行业内大力开展诚信宣传教育,强化行业信用制度建设,引导会员企业建立风险防范机制,不断提高自身信用水平。
(四)中央及地方的新闻媒体要全面、深入地开展诚信主题宣传活动,宣传诚信典型,揭露欺诈案例,报道各部门、各地方组织开展的相关活动;中国反商业欺诈网(中国市场秩序网)要开辟宣传月活动专栏,发布宣传月活动的相关新闻和工作信息。
(五)宣传月期间开展的各类相关宣传活动,要统一使用“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标识[可在中国反商业欺诈网(中国市场秩序网)下载http://www.12312.gov.cn/]。
(六)宣传月活动结束后,各地区整规办、商务主管部门要在2009年10月15日前将书面活动总结和《2009年“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统计表》(见附件2),一并报送商务部信用工作办公室。


附件:1.2009年“诚信兴商宣传月”主办单位开展的主要活动
2.2009年“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统计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国家外汇管理局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
中国企业联合会 中国消费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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