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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洛阳市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领导小组的通知
  • 【发布单位】洛阳市政府
  • 【发布文号】洛政文〔2009〕145号
  • 【发布日期】2009-06-17
  • 【生效日期】2009-06-17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洛阳市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洛阳市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领导小组的通知

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洛阳市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领导小组的通知

(洛政文〔2009〕14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全市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的领导,全面实施我市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市政府决定成立洛阳市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杨 萍(副市长)

副组长:高丽萍(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侯超英(市教育局局长)

成 员:李旭东(市监察局副局长)

李文建(市发改委副主任)

刘玉峰(市教育局副局长)

王国栋(市公安局副局长)

韦建民(市财政局副局长)

张存州(市国土局助理调研员)

潘守明(市建委副主任)

李战京(市水利局副局长)

王 英(市审计局副局长)

王来安(市安监局副局长)

王亚平(市地震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刘玉峰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洛阳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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