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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关于延长2009年度深港创新圈计划书面材料受理时间的通知
  • 【发布单位】深圳市
  • 【发布文号】--
  • 【发布日期】2009-07-03
  • 【生效日期】2009-07-03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深圳市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关于延长2009年度深港创新圈计划书面材料受理时间的通知

关于延长2009年度深港创新圈计划书面材料受理时间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2009年度深港创新圈计划网上申报工作已于7月3日截止。由于涉及到书面材料港方盖章的原因,有部分单位多次向深圳市科技和信息局反映希望适当延长书面材料受理时间。经研究,对2009年度深港创新圈计划书面材料受理时间适当后延,具体时间为:2009年7月6日至2009年7月10日下午五点三十止。

请各有关单位按要求及时报送书面材料,逾期不再受理。

特此通知。

深圳市科技和信息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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