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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数字化城市管理模式建设导则(试行)
  • 【发布单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 【发布文号】建城[2009]119号
  • 【发布日期】2009-07-07
  • 【生效日期】2009-07-07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数字化城市管理模式建设导则(试行)

数字化城市管理模式建设导则(试行)

(建城[2009]119号)




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北京、重庆市政管委,上海市城乡建设交通委,天津市市容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

自2005年建设部开展数字化城市管理新模式试点工作以来,各试点城市按照试点工作要求和有关标准,积极开展工作,一些非试点城市也主动加入到试点行列,在全面提升城市综合管理效能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各地还将数字城管向城市管理的各个领域延伸,采取服务外包等城市化运作方式,改善了城市环境,创造了就业机会,试点工作取得了宝贵经验。为规范数字城管推广工作,针对试点工作中系统建设兼容性差、运行时效低、盲目超前、资金浪费等问题,我部组织编写了《数字化城市管理模式建设导则(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实际参照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和建议,请及时反馈我部城市建设司。

联系人:杨海英

电 话:010-58933434

传 真:010-58934664(自动)

邮 箱:yanghy@mail.cin.gov.cn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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