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单位】哈尔滨市
- 【发布文号】哈工商发〔2009〕30号
- 【发布日期】2009-07-14
- 【生效日期】2009-07-14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哈尔滨市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哈尔滨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实施商标发展战略培育驰名著名商标五年规划(2009-2013)实施意见的通知
哈尔滨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实施商标发展战略培育驰名著名商标五年规划(2009-2013)实施意见的通知
(哈工商发〔2009〕30号)
各分局、县(市)局、市局各部门、直属单位:
现将《哈尔滨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实施商标发展战略培育驰名著名商标五年规划(2009-2013)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哈尔滨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二○○九年七月十四日
哈尔滨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实施商标发展战略培育驰名著名商标五年规划(2009-2013)实施意见
为深入实施商标战略,推进驰名、著名商标培育、推荐、认定及争创工作,培育一大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知名品牌,不断增强我市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促进哈尔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特结合工商行政管理职能,制定此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进一步增强服务大局、服务经济发展、服务商标发展战略的意识,在2009-2013五年中,大力推进驰名、著名商标的培育、推荐、认定、争创工作,通过宣传、组织、引导、鼓励,充分调动企业和行业组织实施商标战略、提高自主创新能力的积极性,积极营造商标兴企、商标兴农、商标兴市的浓厚氛围,不断提高企业的市场竞争力,为实现我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服务。
二、规划目标
――注册商标。全市申请商标注册数量和有效注册商标数量在2008年的基础上每年保持增长20%以上,其中,高新科技、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涉农、地理标志等商标比例要有明显提高。到2013年,全市注册商标数量力争达到32000件。
――市著名商标。全市著名商标总数在2008年的基础上五年增长60%以上,五年内新认定哈尔滨著名商标270件,每个县(市)每年要达2件以上。到2013年,全市拥有哈尔滨市著名商标达到450件。
――省著名商标。全市认定黑龙江省著名商标在2008年的基础上五年增长60%以上,五年内力争推荐、认定黑龙江省著名商标90件,每个县(市)局每年要达2件以上。到2013年,全市拥有黑龙江省著名商标达到220件。
――中国驰名商标。五年时间,每年再培育、推荐、争创中国驰名商标3-7件。力争到2013年,全市拥有中国驰名商标40件。
三、工作措施
(一)大力促进实施商标战略。要通过宣传普及商标法律、法规知识以及商标,农产品商标和地理标志知识,大力宣传实施商标战略、促进地域经济发展的成果,宣传保护商标知识产权的重要性,不断增强企业经营者争创名牌的意识,充分挖掘商标的潜在价值,发挥商标吸纳、聚集、组合社会资源的作用,提升商标信誉和价值。要促使企业经营者克服和纠正重视有形资产、忽视无形资产的倾向,将争创省市著名商标、中国驰名商标作为企业发展的重要目标。鼓励并支持具备一定条件的企业积极争创驰名、著名商标,推进全市品牌战略的实施。要注重开展驰名、著名商标争创工作的培训,从市到区、县形成梯形结构,梯次培养,滚动推进。要为企业争创驰名、著名商标开辟“绿色通道”,促使我市驰名商标、著名商标的数量持续稳步上升。
(二)积极支持“三农”发展。要积极引导、鼓励农民和涉农企业组织对具有区域优势和特色的农产品及地理标识及时申请注册商标,提高农产品的附加值和市场占有率,使“公司+专业合作社+农户+商标”成为促进农业产业化发展的新模式,促进涉农企业扩大产业规模,真正发挥商标在农业产业化中的重要作用。要积极推动农村市场主体注册和使用商标,促进农产品质量的提高,进一步增强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三)依法保护驰名、著名商标专用权。要认真贯彻国家工商总局有关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工作要求,严厉打击各种商标违法行为,重点加大对食品商标、药品商标、涉外商标、地理标志商标、“农”字号商标的保护力度,特别是对涉及食品安全、“三农”问题等商标案件,追根溯源,一查到底。要对我市的中国驰名商标、省市著名商标实行重点保护。要动员和组织各方力量,建立行之有效的商标管理和保护体系,共同保护商标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四)进一步规范商标印制行业。按照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印制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每年对全市的印刷企业进行一次专项检查,以整顿非法印制为重点,切断印制假冒商标的源头,严厉打击违法印制商标的行为。要对非法印制商标、印制侵权假冒商标和非法买卖商标标识的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查处,并帮助商标印制企业建立健全相关的规章制度,严格印制程序,切实规范印制行为。
(五)积极探索建立商标长效监管机制。要加强流通领域企业商标的监管,推进监管关口前移,积极推行商标授权经营制度,对规模化商品批发零售市场进行规范。要鼓励和帮助企业建立商标价值评估、统计制度,制定商标信息检索和重大商标事项预警等制度,完善对外合作商标管理制度,提高企业自我维权的意识和应对商标纠纷的能力。要进一步加强对商品展销会、洽谈会、交易会的商标监管。要深化基层工商所日常监管,实现商标监管重心下移。
(六)强化商标信息服务功能。要建立商标信息库,完善商标信息系统,提高商标信息的利用率。要结合我市商标监管和商标发展的工作实际,搜集各方面信息,及时建立《哈尔滨现有驰名、著名、商标信息储备库》、《认定哈尔滨市著名商标信息储备库》、《哈尔滨市推荐认定中国驰名商标信息储备库》和《哈尔滨市闲置注册商标信息储备库》,运用信息技术手段搭建商标管理与服务平台,向社会提供商标查询和闲置商标许可使用、转让等方面的信息服务,盘活闲置商标,开发和利用存量商标资源。
(七)积极搭建交流平台。要面向企业大力开展商标管理经验交流和宣传培训,分类指导各类企业的商标工作,重点扶持符合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自主知识产权创造与产业化项目。要研究制定企业品牌培育制度,规范企业商标注册、使用、保护、管理工作。要深入开展各类商标试点、示范工作,建立试点追踪调查体制,全程评测试点企业商标战略实施情况。要鼓励商标管理和运用水平较高的企业积极发挥示范作用,总结推广商标工作先进经验。
四、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实施商标发展战略培育驰名著名商标工作的组织领导,市局成立“实施商标发展战略”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马 彬
副组长:姜一鸣
成 员:商标处、企业登记处、企业管理处、外资处、市场处、公平交易处、消保处、广告处、消协、私协、劳协的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商标处,负责日常工作和各项有关事宜的组织、协调。
各分局、县(市)局也要参照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
五、具体要求
(一)全系统各级工商部门要充分认识实施商标发展战略的重要意义,增强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全面推进商标发展战略,努力促进我市经济社会的又好又快发展。
(二)要紧紧依靠地方党委和政府,积极争取地方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把加快培育、认定和争创中国驰名商标、黑龙江省著名商标、哈尔滨市知名商标工作,当作加快地方经济发展的重要举措,摆上日程,全面推进,切实抓出成效。
(三)积极创造有利于实施商标战略的政策环境、法律环境和舆论环境,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对中国驰名商标和省市著名商标的有关奖励政策,主动及时地向政府及相关部门发送“奖励申请报告”,促其兑现奖励。
(四)各单位要把争创驰名、著名商标工作纳入重要议程和年度工作目标管理,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制定阶段性实施方案。要进一步创新工作方式,加强调查研究,及时总结经验,注重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不断推进争创驰名、著名商标工作向纵深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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