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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09〕第12号
  • 【发布单位】中国人民银行
  • 【发布文号】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09〕第12号
  • 【发布日期】2009-07-21
  • 【生效日期】2009-07-21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中国人民银行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09〕第12号

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09〕第12号




中国人民银行定于2009年7月28日发行第16届亚洲运动会金银纪念币(第1组)一套。该套纪念币共2枚,其中金币1枚,银币1枚,均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货币。

一、纪念币图案

(一)正面图案。

该套金银纪念币正面图案均为第16届亚洲运动会会徽(彩色),并刊国名、年号。

(二)背面图案。

1/4盎司金质纪念币背面图案为第16届亚洲运动会吉祥物和跑道组合设计,并刊“第16届亚洲运动会”中文字样及面额。

1盎司银质纪念币背面图案为田赛、径赛和跳水运动员等装饰造型设计,并刊“第16届亚洲运动会”中文字样及面额。

二、纪念币规格和发行量

1/4盎司圆形金质纪念币为精制币,含纯金1/4盎司,直径22毫米,面额100元,成色99.9%,最大发行量30000枚。

1盎司圆形银质纪念币为精制币,含纯银1盎司,直径40毫米,面额10元,成色99.9%,最大发行量60000枚。

三、该套金银纪念币由深圳国宝造币有限公司、上海造币有限公司铸造,中国金币总公司总经销。

中国人民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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