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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关于做好广东省第十二次全科医学岗位培训统考工作的通知
  • 【发布单位】深圳市
  • 【发布文号】深卫科教发〔2009〕28号
  • 【发布日期】2009-07-22
  • 【生效日期】2009-07-22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深圳市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关于做好广东省第十二次全科医学岗位培训统考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广东省第十二次全科医学岗位培训统考工作的通知

(深卫科教发〔2009〕28号)




各区卫生局、光明新区社会事务办、市属各医疗卫生单位、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全科医学教育培训中心《关于组织第十二次全科医学岗位培训统考工作的通知》(粤全科培字〔2009〕04号)文件要求,我市于2009年8月23日(星期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4:30组织第十二次全科医学岗位培训统考。为做好此次统考工作,我局委托市全科医学教育培训中心(即市医学继续教育中心)组织统考具体事务,有关事宜详见市医学继续教育中心通知。

请各单位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人员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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