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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邕江河道功能区划分工作小组的通知
  • 【发布单位】南宁市人民政府
  • 【发布文号】南府办〔2009〕171号
  • 【发布日期】2009-07-23
  • 【生效日期】2009-07-23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南宁市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邕江河道功能区划分工作小组的通知

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邕江河道功能区划分工作小组的通知

(南府办〔2009〕17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各管委会,市级各双管单位,市直各事业、企业单位,各有关单位:

为科学划分邕江河段的功能区域,进一步做好邕江河道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根据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邕江河道综合整治工作的总体部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决定成立邕江河道功能区划分工作小组。现将成员名单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组 长: 黄润斌 市政府副秘书长(协助分管城建)

舒善隆 市政府副秘书长(协助分管水利)

副组长: 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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