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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洛阳春都集团有限公司和洛阳春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政策性破产稳定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 【发布单位】洛阳市政府
  • 【发布文号】洛政文〔2009〕189号
  • 【发布日期】2009-07-24
  • 【生效日期】2009-07-24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洛阳市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洛阳春都集团有限公司和洛阳春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政策性破产稳定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洛阳春都集团有限公司和洛阳春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政策性破产稳定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洛政文〔2009〕189号)




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洛阳春都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和洛阳春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政策性破产工作已纳入国家规划。为切实加强对该项工作的领导,推动上述二家企业政策性破产积极稳妥地进行,市政府决定成立洛阳春都集团有限公司和洛阳春都股份有限公司政策性破产稳定工作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郝松道(市政府副秘书长)

副组长:孔繁玺(市商务局副局长)

鞠恒清(市国资委副主任)

周 军(市稳定办副主任)

成 员:刘炳新(市公安局副局长)

王耀民(市信访局副局长)

王丰岭(西工区政法委书记)

翟振东(市劳动仲裁委副调研员)

张义松(春都集团有限公司工会主席)

赵保银(春都投资公司工会主席)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商务局,孔繁玺兼任办公室主任。

洛阳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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