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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09年第36号
  • 【发布单位】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
  • 【发布文号】--
  • 【发布日期】2009-07-28
  • 【生效日期】2009-07-28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09年第36号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09年第36号

关于注销特思达(北京)检验认证有限公司认证机构批准书的公告




特思达(北京)检验认证有限公司是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06年批准设立的从事产品认证的认证机构(批准号CNCA-RF-2006-44),批准证书有效期至2009年7月23日。因未收到其延续认证机构资格的申请,经研究,决定自2009年7月24日起,注销特思达(北京)检验认证有限公司的认证机构批准书。自注销之日起,特思达(北京)检验认证有限公司不再具有认证资质。
持有特思达(北京)检验认证有限公司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的企业,可按照自愿原则选择经国家认监委批准的具有相关认证业务资格的认证机构转换认证证书。
特此公告。

二○○九年七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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