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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南宁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
  • 【发布单位】南宁市人民政府
  • 【发布文号】南府办〔2009〕111号
  • 【发布日期】2009-04-30
  • 【生效日期】2009-04-30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南宁市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南宁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

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南宁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

(南府办〔2009〕11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鉴于南宁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领导小组部分成员工作已变动,为加强对我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的领导,确保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顺利推进。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对我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领导小组成员进行调整。调整后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刘长林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王永超 市政府副秘书长

马南萍 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人事局局长

王民粮 市委组织部副部长

成 员:何尚汉 市人事局副局长

黄振生 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

李 宁 市财政局副局长

马筱敏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施日全 市教育局副局长

李 挺 市科技局纪检组长

罗振光 市农业局党组副书记

鲁 利 市文化局副局长

汤晓斌 市卫生局局长

魏永泉 市广播电视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的职责是:全面规划我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研究制定有关政策措施,检查指导改革工作,及时解决改革中存在的重大问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人事局(电话:5539830),办公室主任由市人事局局长马南萍同志兼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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