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单位】银川市人民政府
- 【发布文号】银政办发〔2009〕136号
- 【发布日期】2009-07-28
- 【生效日期】2009-07-28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银川市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集中开展村容村貌综合整治工作的通知
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集中开展村容村貌综合整治工作的通知
(银政办发〔2009〕13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直属机构: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政府关于统筹城乡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有关要求,进一步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树立首府城市文明、整洁的良好形象,决定在全市集中开展农村村容村貌综合整治工作,以优美整洁的环境促进文明城市创建,迎接建国60周年大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做好村容村貌综合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近年来,我市以开展“五创”工作为抓手,着力改善城乡居住和生态环境,打造城市特色,提高城市品位,取得了显著成效,先后获得“国家卫生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等一系列荣誉,“天蓝、地绿、水清、城净、居安宁”的良好环境成为提升我市城市竞争力的重要因素之一。但在去年自治区成立50周年大庆之后,各地的村容村貌整治工作存在重视程度不够、落实力度不大、建章立制不全、工作明显懈怠等问题,致使农村脏乱差现象出现反弹,农村道路沿线和巷道乱堆、乱放、乱建现象有所抬头,部分地方致乱现象无人问、无人管,严重影响了“塞上江南新风貌”的整体形象。
村容村貌整治工作是巩固全市“五创”成果、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重要内容,对于促进我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打造旅游目的地城市以及提升城市综合竞争力具有重要意义。为此,各县(市)区、各部门一定要从推进科学发展和改善民生的高度出发,充分认识做好村容村貌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全力以赴抓好整治工作,下大力气解决农村脏乱差等突出问题。
二、集中力量开展综合整治,努力改善农村生活居住环境
村容村貌整治要以清洁、整齐为目标,以全市辖区内国道、省道、乡村道路两侧及农村庄点为重点,从现在起至9月底结束,利用两个多月时间,统一开展净化、美化综合整治工作,使我市农村面貌发生明显变化,农村生活条件得到有效改善。
(一)坚决治理“三乱”现象。各县(市)区要组织相关部门和乡镇、村社干部整治有碍观瞻的破墙、旧宅。国土、规划部门负责对农村违章建筑进行清查、取证,配合各地清理村庄内巷道的乱搭、乱建等临时违规建筑,要按照门头和院尾统一“红线”,超出“红线”的坚决拆除。各乡镇、村社清理村内巷道的柴草杂物,按照规划指定地点集中整齐堆放。各级农牧部门要结合农村沼气池建设,科学设计旱厕与小型养殖区、住宅的布局,避免旱厕影响整体形象和农户的卫生环境,各乡镇对于暴露于主干道两侧、有碍观瞻的旱厕能拆除的要坚决拆除,进行异地建设。
(二)集中治理垃圾、粪便等污染物。以村为单位,组织保洁人员集中清理村庄内外及城镇周边的积存垃圾、死角垃圾,捡拾道路两侧及村庄内的白色污染物、废旧瓶子等,保持农村大面积整洁。采取覆土掩埋、焚烧、农家肥加工、沤制,实行垃圾无害化处理,有效降低暴露垃圾的污染。各级卫生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和措施清洁农村厕所,定期消毒杀虫,消除卫生隐患;农村学校及公厕要做到专人负责,定期清理,及时保洁。各县(市)区、乡镇要结合农村改水改厕,积极建设卫生厕所,提高水冲式厕所使用率。环保部门要下大力气解决农村污水乱排乱倒问题,实现污水沟渠排放,不上道、不溢流。妥善安置村外养殖,各级农牧部门要引导鼓励群众饲养畜禽进入园区,做到人畜分离、生产区和生活区分离。加快清洁能源推广应用步伐,鼓励群众建设沼气灶、太阳能灶,替代传统能源,减少农村污染。
(三)积极开展秋季造林绿化美化活动。各级林业部门要按照“适地适树适时”的原则,结合秋季农田水利建设,进一步做好农村大环境绿化和村庄道路及巷道的绿化美化,增加农村的绿量,实现主次干道沿线村庄住宅、庭院和主要道路的全面绿化。同时要提前谋划明年春季的造林绿化工作,准备好造林苗木,制定好造林方案。进一步拓展林业功能,把环境绿化、美化同发展庭院经济结合起来,实现农民增收与经济效益、生态效益的和谐统一。落实农村林木管护责任,确保责任到人,认真做好涂白、浇灌、病虫害防治等后期管护工作,确保林木成活率。
(四)打造优美景观。要结合当地实际,对主干道路两侧村庄住宅外墙面进行清洁,具备条件的乡镇、村可投入必要财力,进行统一风格、统一色调的外观粉刷,或利用外墙大面积空白区域设立文化墙、法律巷,实现道德建设、法制建设与美化环境的统一。各乡镇、村要组织人员及时清理路旁墙体上过时和内容不雅的标语广告,清除线杆上的小广告,整治沿街的牌匾,达到规范有序的要求。乡镇、村社要及时清除道路两侧排水沟渠的垃圾和废弃建筑物,交通部门负责修整道路损毁区域,保障路面平整、无坑、干净、整洁,保证群众出行安全。
(五)建立村容村貌整治长效机制。要因村制宜,探索建立村内公共设施环境管理机制。落实管护人员的报酬,明确卫生清扫、垃圾清除、绿化管护、村(街)道养护、公厕保洁、公共设施管理的范围和责任,确保能扫得净、看得住、管理好。村级财力薄弱的,县(市)区、乡镇两级可考虑给予适当资金支持。结合村规民约的制定、完善和宣传,建立健全村庄环境管理和维护制度,引导全体村民主动参与村容村貌整治,自觉遵守各项管理制度,自觉维护村庄环境,确保整治有成效、不反弹。
三、方法步骤
村容村貌综合整治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8月1日-8月5日)。通过召开动员会,并利用新闻媒体、宣传手册和标语等,广泛宣传发动,让群众了解开展村容村貌综合整治活动的目的、意义和内容,营造良好的氛围。
(二)组织实施阶段(8月6日-9月20日)。各县(市)区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实施方案,成立组织机构。组织人员进行巡查,明确整治重点区域、目标及时限。全面开展清理垃圾和污染物、拆除违章建筑、治理环境等项工作,改变农村“脏、乱、差”的面貌。适时组织经验交流及现场观摩会,总结经验,树立典型,鞭策后进,促进工作整体推进。
(三)检查验收阶段(9月21日-9月28日)。采取自查与检查相结合的方法,先由各乡镇、县(市)区逐级进行自查,上报自查报告。自查结束后,由市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有关成员单位在每个乡镇随机抽取2-3个行政村进行全面检查验收,达不到要求的限期整改。
四、工作要求
开展村容村貌整治是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和人居环境,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创造良好外部环境的重要手段。因此,必须提高认识,科学规划,周密部署,抓好落实。
(一)全面部署,全民动员。村容村貌综合整治工作范围广、时间紧、任务重,各级组织必须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主要领导亲自抓、主管领导具体抓,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基层乡镇主要领导作为第一责任人要切实担负领导责任,带头深入一线,组织广大干部深入村社,因地制宜,制定具体工作方案。要动员到村,宣传到户,落实到人,做到家喻户晓,人人动手,打一场全民参战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战役。
(二)周密安排,整体推进。要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村容村貌整治方案,确保完成整治工作任务。要掌握好进度,采取有效措施,突出整治的区域效果,采取联片、连线整治的办法,整体推进,要从村主干道、公路沿线等重点地区开始,全面推开,整体覆盖,做到不丢片、不留角,村村有行动,村村有变化。要注意工作方式,坚持高起点、高标准,在改善人居环境、建立长效机制、推进城乡一体化建设等方面为全市新农村建设起到示范作用。尤其是面貌差的村庄要积极想办法,做到早动手、早整治,切实改变村容村貌。
(三)强化督导,保证效果。建立健全检查考核机制。要把村容村貌整治工作纳入今年农业农村整体考核体系,严格考核兑现奖罚。市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协调,由市农牧局牵头负责,市规划局、建设局、环保局配合,各司其职,严格督导,及时通报工作进度。对整治活动进展快、效果好的要及时表扬,对好的经验和典型及时总结,示范推广;对行动慢、力度小、重视不够的予以通报批评,限期整改。集中整治工作结束后要统一进行验收、总结。
二OO九年七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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