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离婚
  • 社保
  • 五险一金
  • 结婚
  • 公积金
  • 商标
  • 产假
  • 按揭
  • 廉租房
  • 欠薪
  • 营业执照
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深圳市2009年上半年公开招聘聘任制公务员公示公告
  • 【发布单位】深圳市
  • 【发布文号】--
  • 【发布日期】2009-07-29
  • 【生效日期】2009-07-29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深圳市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深圳市2009年上半年公开招聘聘任制公务员公示公告

深圳市2009年上半年公开招聘聘任制公务员公示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深圳市行政机关聘任制公务员试点方案》(深府办〔2007〕164号)以及我市2009年上半年招聘聘任制公务员的公告,现对经资格复审和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予以公示(具体名单见附件)。

公示时间为2009年7月30日至8月5日,共7天。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单位或个人,可通过来访、来电、来信等方式向我局反映(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三路市民中心C区3007室,邮编:518026,联系电话:82105435、82108735,传真:82001717,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30-11:30,下午2:30-5:30)。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反映人必须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家庭地址或工作单位,以示负责。

我局将对反映人和反映情况严格保密,对所反映的问题将认真进行调查核实,并视情况以适当方式向反映人反馈。经调查确不符合聘任要求的,取消拟聘人员聘任资格。

公示期满,未发现有不予聘任情形的,招考单位在公示期满1个月内将拟聘人员材料报我局审批。最终是否聘任,以我局的聘任文件为准。

附件:深圳市2009年上半年拟聘任公务员公示名册

深圳市人事局


“好律师网”提供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资料仅供您参考。您在使用相关资料时应自行判断其正确、可靠、完整、有效和及时性;您须自行承担因使用前述资料信息服务而产生的风险及责任。

close
使用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