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单位】银川市人民政府
- 【发布文号】银政办发〔2009〕143号
- 【发布日期】2009-08-04
- 【生效日期】2009-08-04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银川市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启用银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单位印章的通知
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启用银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单位印章的通知
(银政办发〔2009〕14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根据银党发〔2009〕42、43号文件精神,自即日起启用“银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银川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银川市交通运输局”、“银川市经济技术合作局”、“银川市民防局”印章。
原“银川市人事局”、 “银川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银川市经济委员会”、“银川市交通局”、 “银川市招商局”、“银川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印章作废。
二OO九年八月四日
“好律师网”提供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资料仅供您参考。您在使用相关资料时应自行判断其正确、可靠、完整、有效和及时性;您须自行承担因使用前述资料信息服务而产生的风险及责任。
最新法律法规
- -筑牢维护国家安全的密码防线——《中华人民共和国密码法》颁布一周年工作情况综述-
- -互金协会发布网络小额贷款机构反洗钱行业规则-
- -中国人民银行法将大修 修订草案公开征求意见-
- -疫情防控北京经验升级为法规-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比利时王国引渡条约》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塞浦路斯共和国引渡条约》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巴塞尔公约〉缔约方会议第十四次会议第14/12号决定对〈巴塞尔公约〉附件二、附件八和附件九的修正》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法》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