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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本溪市房地产市场信息发布工作的通知
  • 【发布单位】本溪市人民政府
  • 【发布文号】本政办发〔2009〕105号
  • 【发布日期】2009-08-13
  • 【生效日期】2009-08-13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本溪市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本溪市房地产市场信息发布工作的通知

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本溪市房地产市场信息发布工作的通知

(本政办发〔2009〕105号)




各自治县、区人民政府,本钢、北钢,市政府有关委办局、直属机构:为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强和规范房地产市场信息发布工作的通知》(建房〔2009〕97号)精神,市政府现将进一步做好本溪市房地产市场信息发布工作通知如下:一、充分认识房地产市场信息发布工作的重要性全面、准确、及时地发布房地产市场信息,对于正确引导市场预期,引导理性投资和合理消费发挥着重要作用。各有关部门要按照“统筹规划,互联互通、信息共享”的原则,明确分工、加强合作和协作,争取在2009年8月底前建成我市统一的房地产信息系统。以此为平台,将分散于房地产开发、交易、租赁登记备案等管理环节的市场信息,以及与房地产市场发展相关的土地、金融等其他信息统一整合纳入,形成比较客观反映我市房地产市场运行状况的分类、分结构的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并及时将有关信息公开发布。二、职责与分工各有关部门要在本溪市房地产市场预警预报领导小组的统一组织和综合协调下,继续加大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建设力度。市房产局牵头,市城乡规划建设委、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统计局、市物价局、中国人民银行本溪市中心支行等部门协同,按照预警预报领导小组已确定的分工,积极做好房地产市场信息发布工作。(一)市房产局负责公布的房地产市场信息内容1.市场信息监测报告。每月简报、季度和年度房地产市场监测报告。监测报告要注重市场运行的规律性,客观、准确地反映市场发展态势,要重点关注供求总量、结构、价格等指标的变化情况。2.房地产市场经济机构、经纪人信息。(1)经济机构管理信息。企业名称、法人代表、总经理、联系电话、经营地址、工商登记注册类型、营业执照编号、经营范围、执照到期日、企业概况等基本信息。(2)经纪人管理信息。姓名、职业证件名称、执业证号码、所在企业名称等基本信息。3.房地产市场交易、项目信息。(1)新建商品房交易信息。①成交信息:当日、上月商品房(商品房住房)累计成交面积、套数,不同区域、不同房屋类型的当日、上月累计成交面积、套数;以在售项目为单位的累计成交面积、套数,成交均价合同撤销等信息。②可售信息:当月、本年累计商品房(商品住房)新上市面积、套数,按日公示期末商品房(商品住房)累计可售面积、套数。(2)新建商品房项目信息。①新建商品房预售许可(现售备案)公示信息:项目名称、地址、许可证号、用途、开始销售日期和拟售价格等信息。②项目基本信息:项目名称、地址、房地产开发企业名称、相关许可证信息(土地使用权证号、用地规划许可证号、工程规划许可证号、施工许可证号、预售许可证号)、房屋用途、预售(现售)总套数(面积)、物业服务等信息。③新建商品房预售(现售)楼盘销售表信息:房号、房屋建筑面积和套内建筑面积、房型、房屋销售状态(可售、预售、已售、不可售等)等信息。(3)存量房信息交易信息。①交易信息:当日、上月存量房累计成交面积、套数、不同房屋类型成交面积、套数等信息。②房源信息:房屋坐落、小区名称、拟售价格、房屋用途、房屋结构、房屋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总楼层、所在楼层、房型、朝向、装修程度等信息。4.房地产市场经济适用房、房改房、住房分配货币化信息。(1)经济适用住房信息。上月、当年累计经济适用住房施工面积,竣工可供销售面积,空置户数、面积等基本情况。(2)房改房信息。当月、当年累计可售住宅建筑面积,期末存量住宅建筑面积,当期累计出售住宅面积、户数,年初至当月累计出售住宅面积、户数、回收资金等基本情况。(3)住房分配货币化信息。当月、当年累计发放住房补贴(机关事业、企业)信息及补贴购房面积(机关事业、企业)情况。5.房地产市场房屋出租信息。(1)房屋出租信息。当日、上月的出租房屋累计房屋面积、套数等信息。(2)房源信息。包括房屋坐落、小区名称、拟出租价格、房屋用途、房屋结构、房屋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总楼层、所在楼层、户型、朝向、装修程度等信息。(二)市城乡规划建设委负责公布的房地产市场信息内容1.开发企业从业主体管理信息。企业名称、法人代表、总经理、联系电话、经营地址、工商登记注册类型、营业执照编号、经营范围、执照到期日、企业概况等基本信息、资质等级、资质证书编号、资质有效期等信息。2.项目开发管理信息。项目名称(批准名)、开发建设单位名称、施工单位名称、设计单位名称,项目建筑面积、规划总面积、规划幢数,项目分期开发情况、单期项目开工时间、单期项目竣工时间,单期项目开发进度情况、建筑结构、配套及总体施工进度,竣工情况等基本信息。(三)市财政局负责公布的房地产市场信息内容当月累计、当年累计住房公积金存款总余额,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总余额,住房公积金贷款总余额占公积金存款总余额比,个人购房贷款累计总额等信息。(四)市国土资源局负责公布的房地产市场信息内容当月累计、当年累计土地均价,建设用地供应总量,土地出让总金额,实施土地招拍挂出让金、出让面积,划拨房地产开发用地面积等信息。(五)市统计局负责公布的房地产市场信息内容当月累计、当年累计全市房地产开发投资额,全市房地产开发施工面积,全市房地产开发竣工面积,全市房地产空置面积,全市人口总数(非农业人口数、农业人口数),上年全市人均消费额等信息。(六)中国人民银行本溪市中心支行负责公布的房地产市场信息内容当月累计、当年累计各项贷款合计(其中房地产贷款合计),房地产开发贷款(住房开发、商业用房开发、房地产开发企业流动资金贷款、建筑安装企业流动资金贷款、其他房地产贷款),个人房地产贷款(个人住房贷款、个人住房装修贷款、个人商用房贷款)等信息。(七)市地税局负责公布的房地产市场信息内容当月累计、当年累计税收总额,其中房地产行业税收总额,房地产行业税收占全部税收的比重等信息。(八)本溪满族自治县、桓仁满族自治县政府负责公布的房地产市场信息内容1.开发企业从业主体管理信息。企业名称、法人代表、总经理、联系电话、经营地址、工商登记注册类型、营业执照编号、经营范围、执照到期日、企业概况等基本信息、资质等级、资质证书编号、资质有效期等信息。2.项目开发管理信息。项目名称(批准名)、开发建设单位名称、施工单位名称、设计单位名称,项目建筑面积、规划总面积、规划幢数,项目分期开发情况、单期项目开工时间、单期项目竣工时间,单期项目开发进度情况、建筑结构、配套及总体施工进度,竣工情况等基本信息。3.新建商品房交易信息。(1)成交信息:当日、上月商品房(商品房住房)累计成交面积、套数,不同区域、不同房屋类型的当日、上月累计成交面积、套数;以在售项目为单位的累计成交面积、套数,成交均价合同撤销等信息。(2)可售信息:当月、本年累计商品房(商品住房)新上市面积、套数,按日公示期末商品房(商品住房)累计可售面积、套数。4.新建商品房项目信息。(1)新建商品房预售许可(现售备案)公示信息:项目名称、地址、许可证号、用途、开始销售日期和拟售价格等信息。(2)项目基本信息:项目名称、地址、房地产开发企业名称、相关许可证信息(土地使用权证号、用地规划许可证号、工程规划许可证号、施工许可证号、预售许可证号)、房屋用途、预售(现售)总套数(面积)、物业服务等信息。(3)新建商品房预售(现售)楼盘销售表信息:房号、房屋建筑面积和套内建筑面积、房型、房屋销售状态(可售、预售、已售、不可售等)等信息。5.存量房信息交易信息。(1)交易信息:当日、上月存量房累计成交面积、套数、不同房屋类型成交面积、套数等信息。(2)房源信息:房屋坐落、小区名称、拟售价格、房屋用途、房屋结构、房屋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总楼层、所在楼层、房型、朝向、装修程度等信息。三、信息处理与发布要加强房地产信息的处理工作,研究市场信息分析的科学方法,根据实际情况和不同时段,分别确定关注重点。定期形成市场分析监测报告,要力求全面客观反映我市房地产市场态势。对于提供的房地产信息,应当做好校核、汇总、分析等工作。各部门上报的信息存在差异的,市房产局负责收集汇总,并在2个工作日内和提供部门进行确认核对,核对后仍存在差异的,相关部门应当在2个工作日内进行协调处理,并将处理意见告知市房产局。房地产信息核对无误的,应当及时在“本溪房产网”的房地产市场信息栏目发布,同时也可以不定期在其他公共媒体上发布。按照建房〔2009〕97号文件要求,对没有差异的信息均应实施适时发布。同时,要提供公众查询服务工作,采取措施,方便群众查阅发布的所有信息。四、不予公开发布的信息按照国家保密法规定,下列信息不予公开发布:(一)属于国家秘密的;(二)属于商业秘密或公开可能导致商业秘密泄露的信息;(三)属于个人隐私或者公开可能导致个人隐私受到侵害的信息。五、组织保障(一)为加强对房地产市场信息公布工作的领导,本溪市房产市场预警预报领导小组统一组织、综合协调我市房地产市场信息发布工作。市房产局负责信息汇总工作,负责房地产信息公开发布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负责做好我市房地产信息发布网站和网页的管理工作。(二)建立房地产市场信息公布工作联席会及联络员制度。市房地产预警预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组织相关部门召开房地产信息工作联席会议,就我市房地产市场信息发布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进行协调研究,拟定工作方案,制定解决办法。各有关部门设立信息联络员,负责信息整理、传递及日常联络工作。(三)各有关部门信息系统要保证公开发布的信息与“本溪房产网”进行互通,并及时有效地提供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有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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