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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文化部关于同意国家大剧院邀请韩国创舞会、新西兰女高音迪・卡娜娃、美国等外国艺术家到北京演出的批复
  • 【发布单位】文化部
  • 【发布文号】文市函〔2009〕1737号
  • 【发布日期】2009-09-04
  • 【生效日期】2009-09-04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文化部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文化部关于同意国家大剧院邀请韩国创舞会、新西兰女高音迪・卡娜娃、美国等外国艺术家到北京演出的批复

文化部关于同意国家大剧院邀请韩国创舞会、新西兰女高音迪・卡娜娃、美国等外国艺术家到北京演出的批复

(文市函〔2009〕1737号)




国家大剧院:
你院院演文[2009]36、37、38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国家大剧院邀请韩国创舞会一行35人于2009年12月5日至10日;新西兰女高音迪・卡娜娃一行3人于2009年10月15日至21日;美国、意大利、澳大利亚、芬兰、俄罗斯等国艺术家一行12人于2009年11月11日至23日到北京演出。
请严格按照《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组织演出,并依法纳税。
请北京市文化局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此复。

二○○九年九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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