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单位】沈阳市人民政府
- 【发布文号】沈政办发[2009]64号
- 【发布日期】2009-09-07
- 【生效日期】2009-09-07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沈阳市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农委等9部门(单位)关于培植农村产业带头人工作方案的通知
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农委等9部门(单位)关于培植农村产业带头人工作方案的通知
(沈政办发[2009]64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市农委、市财政局、市动监局、市林业局、市外经贸局、市供销社、农行省分行营业部、市农村信用合作社、沈阳恒信担保有限公司《关于培植农村产业带头人的工作方案》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九年九月七日
关于培植农村产业带头人的工作方案
市农委 市财政局 市动监局 市林业局 市外经贸局 市供销社
农行省分行营业部 市农村信用合作社 沈阳恒信担保有限公司
为调动农民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中的积极性,充分发挥农民中生产经营技术骨干的示范作用,我市决定从2009年开始,在全市农村开展培植农村产业带头人工作。为做好此项工作,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目的,培植农民中市场意识强,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能人”,为其创造足够的发展空间,使其充分发挥市场导向作用,产业带头作用和技术示范作用,成为农村各业发展的带头人和引领农村经济发展及广大农民致富奔小康的“头雁”。
二、工作目标
全市计划每年发展500人,到2012年达到2000人,使全市每个村、每个产业都有数量不等的带头人。
三、选拔标准
农村产业带头人必须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遵纪守法,勤劳致富。在所从事的生产领域内,产业有一定规模、有一定科技水平、有一定的组织化程度、有较高的经济效益,在群众中有一定影响和公认度。
(一)种植业带头人。
1.种植品种属于当地主导产业。
2.粮田种植面积100亩以上,保护地蔬菜或食用菌栽培面积5亩以上,寒富苹果种植面积10亩以上,花生种植面积40亩以上,树莓种植面积15亩以上,花卉种植面积5亩以上,林木种植面积500亩以上,林下中草药、山野菜等种植30亩以上。
3.应用目前最先进的农业生产技术。
4.种植效益明显高于所在地区平均水平。
5.通过一定的组织形式(合作社、协会)对周边农民有示范带动作用。
(二)养殖业带头人。
1.养殖品种属于当地主导产业。
2.猪年饲养量500头以上,肉牛年饲养量100头以上(奶牛20头以上),羊饲养量500只以上,肉鸡饲养量10000只以上,蛋鸡饲养量1000只以上,精养鱼池100亩以上。
3.应用目前最先进的养殖技术。
4.养殖效益明显高于所在地区平均水平。
5.通过一定组织形式(合作社、协会)对周边农民有示范带动作用。
(三)营销业带头人。
主要指农村中农产品营销组织的领办人和农民经纪人。
1.积极开拓市场,主要是产地以外市场。
2.年组织销售地产农产品50万斤以上。
3.通过一定组织形式(合作社、协会)销售当地农产品。
4.有较高经济效益。
(四)服务业带头人。
主要指为农业生产服务的各类组织的领办人和服务性专业户。
1.服务农户在100户以上。
2.各类服务具有较高的技术含量。
3.通过一定的组织形式实施服务。
4.有一定经济效益。
(五)劳动力转移带头人。
主要指向境外输出劳动力的中介组织领办人。
1.每年向境外转移劳动力100人次以上。
2.有一定的组织形式。
四、评选程序
凡符合农村产业带头人标准的,在本人申报基础上,填写《沈阳市农村产业带头人推荐表》,由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下同)初审,报本地区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再审,经市农村产业带头人审批小组审核后,颁发《沈阳市农村产业带头人》证书。
五、职责义务
凡获得《沈阳市农村产业带头人》证书者,要积极配合当地村党支部和村委会,努力为调整农业结构,发展一村一品专业化生产,增加农民收入发挥引领和示范作用。
1.带头宣传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和政策,向农民解答产业政策问题。
2.带头研究分析市场行情,向农民及时提供市场信息,带领农民销售农产品。
3.带头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发展设施农业和特色农业。
4.带头引进和示范农业新品种、新技术,向农民做好传授工作。
5.带头领办和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组织。
六、扶持政策
为鼓励农村产业带头人创业,市政府实行如下扶持政策:
(一)提供培训服务。市农委等部门要根据农村产业带头人的不同类别和特点,整合各种培训资源,如产业化培训,农民专业合作社培训,农村实用人才培训等,有针对性地开展各种培训。通过培训提高产业带头人的科技水平、政策水平、道德素质和经营能力。
(二)信贷扶持政策。市农村信用社、沈阳恒信担保服务有限公司每年为500名产业带头人发展生产和经营提供信贷支持。产业带头人凭《沈阳市农村产业带头人证书》和沈阳恒信担保公司提供担保,到当地农村信用社申请5万元以内的一次性贷款,并享受一般农户贷款利率下浮20%的优惠政策。对符合农业银行贷款条件的农村产业带头人,可按评级标准获得5-30万元的信用额度。
(三)设立专项资金。市政府每年安排农村产业带头人创业发展专项资金,用于全市农村产业带头人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的贷款贴息。
(四)优先评定农民职称。对符合农民职称评定条件的产业带头人,市农委优先为其评审农民技术职称。
(五)网络信息扶持。为农村产业带头人在相关媒体发布营销信息;在《沈阳市农业信息网》为其建立信息平台,定期发布相关信息。
(六)表彰奖励。每年对有突出贡献的产业带头人授予“十大产业带头人”称号,并进行物资奖励。
七、有关要求
(一)为加强此项工作的领导,成立市农村产业带头人管理和协调工作小组。负责组织管理和指导协调工作。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农委,负责具体指导协调和日常管理工作。
(二)市农委、动监局、林业局、外经贸局、供销社要按行业分别设立农村产业带头人档案信息库,实行实名制管理。
(三)有关地区和部门及新闻媒体要宣传农村产业带头人带动农民致富,发展农村经济的典型事迹,宣传产业带头人的带头示范效应,努力在全市农村形成尊重产业带头人,争当产业带头人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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