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离婚
  • 社保
  • 五险一金
  • 结婚
  • 公积金
  • 商标
  • 产假
  • 按揭
  • 廉租房
  • 欠薪
  • 营业执照
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勤政苑小区建筑节能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 【发布单位】洛阳市政府
  • 【发布文号】洛政文〔2009〕251号
  • 【发布日期】2009-09-27
  • 【生效日期】2009-09-27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洛阳市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勤政苑小区建筑节能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勤政苑小区建筑节能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洛政文〔2009〕25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勤政苑小区建筑节能改造工作的组织领导,推进建筑节能工作顺利开展,经研究,决定成立勤政苑小区建筑节能工作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吴中阳(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史秉锐(副市长)

杨晓阳(市政府副秘书长)

成 员:陈新学(市直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

孟红兵(市建委主任)

李跃民(市发改委主任)

崔彦敏(市直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

刘庆林(市财政局副局长)

王芬娟(市建委副调研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直机关事务管理局,崔彦敏兼任办公室主任。

洛阳市人民政府


“好律师网”提供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资料仅供您参考。您在使用相关资料时应自行判断其正确、可靠、完整、有效和及时性;您须自行承担因使用前述资料信息服务而产生的风险及责任。

close
使用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