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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转发市建委等部门关于加强房屋地坪标高监管确保房屋安全的通知
  • 【发布单位】宁波市
  • 【发布文号】甬政办发〔2009〕237号
  • 【发布日期】2009-09-29
  • 【生效日期】2009-09-29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宁波市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转发市建委等部门关于加强房屋地坪标高监管确保房屋安全的通知

转发市建委等部门关于加强房屋地坪标高监管确保房屋安全的通知

(甬政办发〔2009〕23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市建委、市规划局、市城管局《关于加强房屋地坪标高监管确保房屋安全的通知》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九年九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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