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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福建省中药现代化科技产业基地建设领导小组的通知
  • 【发布单位】福建省
  • 【发布文号】闽政办[2006]72号
  • 【发布日期】2006-04-04
  • 【生效日期】2006-04-04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福建省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福建省中药现代化科技产业基地建设领导小组的通知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福建省中药现代化科技产业基地建设领导小组的通知

(闽政办[2006]72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推进中药现代化科技产业基地建设,经请示省政府领导同意,决定成立福建省中药现代化科技产业基地建设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李 川(副省长)

副组长:王钦敏(省政协副主席、省科技厅厅长)

成 员:刘文豪(省政府副秘书长)

方彦富(省政府副秘书长)

丛 林(省科技厅副厅长)

邹健强(科技部社会发展司处长)

肖诗鹰(中国21世纪议程管理中心处长)

谢超雄(省发改委副主任)

胡渡南(省经贸委副主任)

陈小平(省财政厅副厅长)

肖诗达(省农业厅副厅长)

阮诗伟(省卫生厅副厅长)

兰思仁(省林业厅副厅长)

黄有霖(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福建省中药现代化科技产业基地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科技厅,负责日常工作,丛林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六年四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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