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单位】洛阳市政府
- 【发布文号】洛政办〔2009〕117号
- 【发布日期】2009-09-30
- 【生效日期】2009-09-30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洛阳市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市消防责任目标完成情况的通报
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市消防责任目标完成情况的通报
(洛政办〔2009〕11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掌握各县(市、区)消防责任目标完成情况,进一步推动消防工作深入开展,确保年度目标圆满完成,2009年8月25日―9月5日,市政府派出4个督查组,对各县(市、区)政府消防责任目标完成情况进行了督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目标完成情况
1.严格加强目标管理,消防工作社会化进程不断加快。今年以来,各县(市、区)高度重视消防工作,各级政府多次召开会议听取消防工作汇报,分析消防工作形势,安排部署城市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火灾隐患整改、世界邮展消防保卫等重大事项。各县(市、区)政府与各乡(镇、办事处)及各行业主管部门逐级签订了消防安全责任书,将消防工作纳入平安建设、政府年度工作目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范围,与经济发展同计划、同部署。各级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深入贯彻落实《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61号),单位的自我管理水平和抗御火灾风险的能力明显提高。
2.消防经费投入不断加大,消防基础设施建设逐步推进。截至目前,各县(市、区)政府共划拨各类消防经费983.63万元。其中栾川、偃师、涧西、洛龙拨付经费目前已超过100万元。各地均将合同制消防队员、消防文职人员经费纳入政府财政预算,及时拨付,并按期缴纳“五金”。偃师、孟津、洛宁、嵩县、栾川、西工、吉利、高新等县(市、区)将乡镇、办事处业务经费纳入当地政府财政预算。高新区完成1处合同制消防队站征地任务。偃师、洛龙、吉利完成文职人员的招收任务。
3.深入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火灾形势保持持续稳定。今年以来,全市以牡丹花会、世界邮展、国庆消防安全保卫为重点,先后开展了“高层地下建筑”、“易燃可燃材料装修”两个专项治理和“平安中原”系列消防专项行动,对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九小”场所、高层建筑、地下空间场所、公共娱乐场所等各类场所,展开“拉网式”火灾隐患排查整治。针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和违法违章行为,重拳出击,强力整治,确保了全市火灾形势持续稳定。同时,各县(市、区)政府结合火灾隐患排查治理活动,不断加大重大火灾隐患督办力度。目前,全市政府挂牌督办的10家重大火灾隐患已全部整改完毕。截至目前,全市共排查单位场所11541个,督促整改火灾隐患6652处,行政拘留275人,罚款271.6万元,责令停产停业362家。
4.乡镇办事处“网格化”消防管理模式基本形成。各地大力推行以乡镇、办事处为基本单元的“网格化”管理新模式,不断强化乡镇、办事处消防管理职能。涧西、西工、洛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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