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单位】安徽省人民政府
- 【发布文号】皖政办〔2009〕105号
- 【发布日期】2009-10-15
- 【生效日期】2009-10-15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安徽省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防办关于推进防空防灾一体化建设意见的通知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防办关于推进防空防灾一体化建设意见的通知
(皖政办〔2009〕105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
省人防办《关于推进防空防灾一体化建设的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落实。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九年十月十五日
关于推进防空防灾一体化建设的意见
省人防办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进一步推进人民防空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8〕4号)和《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安徽省军区关于积极推进人民防空改革和发展若干问题的意见》(皖发〔2006〕24号)精神,根据省政府“推进防空防灾一体化建设,提高公共安全保障能力”的要求,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进一步健全完善防空防灾一体化指挥功能
1.加强防空防灾指挥平台建设。要充分发挥人防部门在政府应对突发事件、加强防灾救灾中的重要作用,在政府应急管理部门统一指挥下,建立人民防空部门与有关专项应急指挥办事机构的会商协调机制,切实做到政府统一调度、部门各负其责。省和国家人防重点城市要按照系统对接、标准统一、应用便捷的要求,尽快建成符合国家标准、设施设备齐全、具备防空防灾双重功能的新型人防指挥平台。省、市政府应急指挥平台应联通省及各市人防指挥平台,形成上下贯通、左右衔接、科学高效的指挥、运行体系。
2.加快防空防灾指挥信息化建设。要按照国家技术标准规范,构建有线、无线、卫星、微波等多种手段,衔接政府和军队系统信息资源的防空防灾信息化网络体系,实现与党政军有关部门的互联互通。到2011年底,省人防办与各市人防办建成无线通信网;各市人防办与设立人防机构的县(市),也要尽快建立短波无线通信网,实现省、市、县三级人防应急指挥通信纵横贯通,为战时防空、平时防灾提供有效指挥通信手段。要加快人防指挥自动化辅助决策系统建设,认真做好防护预案、人防工程、疏散地域(基地)、警报设施、人防专业队伍、重要经济目标、应急救援物资储备及防灾救援相关数据采集、更新和维护工作,加强应用研究,规范相关工作机制,为防空防灾指挥决策提供可靠依据。
3.加强防空防灾预警和警报系统建设。根据城市发展和防灾需要,把人防报警系统纳入政府突发公共事件预警发布系统。完善防空防灾警报建设规划,增加电声警报器的比例,优化警报器布局,形成固定、机动相结合的报警能力,增强防空警报系统防灾报警功能。突出抓好重要目标附近、高危险区域、人口密集地区等重点区域的警报器建设,提高抗毁、抗干扰和二次报警能力。县(市)级以上城市警报音响覆盖率要达到90%以上。研究建立利用防空警报器发放灾情预警的警报机制,建立灾情信息共享和定期联系制度。各级广播电视、通信管理等部门要协助人防部门做好利用广播、电视、移动通信等手段同步发放警报工作。
二、进一步增强防空防灾应急救援的能力和水平
4.加强人防专业队伍建设。积极探索专业救援、特种救援、志愿者救援及救援后备力量等组织模式,加强应急救援训练,提高人防部门应急救援综合能力和水平。加快全省人防专业培训基地建设。探索建立社区人防志愿者队伍,增强群众自救互救能力。市、县人民政府要结合“9・18”防空警报试鸣,适时组织防空防灾演练,检验和完善城市防空防灾方案,提高群众防空防灾技能,增强城市综合防护和应急能力。
5.加强人防工程设施和质量监督建设。要切实将人防工程建设规划纳入城市地下空间开发规划,积极鼓励结合城市交通干线、商业街、广场及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集中修建大中型平战结合工程。积极探索明晰人防工程产权制度的方法和途径,总结推广淮南市人防工程产权调整的经验和做法,努力培育和发展多元化投资主体,有效引导社会资金投资人防工程建设。积极开发利用现有人防工程,制定改造方案,增添必要的物资储备和指示标志,积极推进城市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建设,为城市人口疏散和应急避难提供服务。
6.加强公共安全知识教育和场馆建设。要切实加强防空防灾知识普及教育,认真做好领导干部应急指挥训练和群众防灾避险训练,突出抓好在校学生的防空防灾应急知识教育和自救互救技能训练。要充分利用现有的人防工程、民防指挥中心、疏散基地(避难场所)等,抓好防空防灾公共安全知识教育场馆建设。
7.加快人防疏散基地(避难场所)建设。要按照省政府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体系建设规划等的要求,统筹安排,有序推进人防疏散基地(避难场所)建设,逐步达到通车、通电、通水、通话,能生活、能医疗、能教育的“四通三能”标准。
三、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
8.推进防空防灾一体化建设,是一件利国利民的大事。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增强紧迫感和使命感,把防空防灾一体化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统筹安排,全力推进。
9.各级政府要按照国务院、中央军委和省委、省政府、省军区有关加强推进防空防灾一体化建设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切实把防空防灾指挥平台、人防信息系统、人防工程、人防专业队伍、人防宣传教育等要素纳入政府应急管理体系,抓紧落实,最大限度地发挥人防战备资源的功能,为政府应急管理服务。
10.各级人防部门要切实加强与有关部门的联系和协调,推动工作落实。各地、各部门要从大局出发,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全省防空防灾一体化建设扎实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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