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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转发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09年“联合国糖尿病日”宣传活动的通知
  • 【发布单位】深圳市
  • 【发布文号】深卫人发〔2009〕100号
  • 【发布日期】2009-10-29
  • 【生效日期】2009-10-29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深圳市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转发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09年“联合国糖尿病日”宣传活动的通知

转发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09年“联合国糖尿病日”宣传活动的通知

(深卫人发〔2009〕100号)




各区卫生局,光明新区、坪山新区公共事业局,市属各医疗卫生单位:

今年11月14日是第三个“联合国糖尿病日”,卫生部办公厅下发了《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09年联合国糖尿病日宣传活动的通知》(卫办疾控函[2009]845号),现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宣传主题:糖尿病教育与预防

二、宣传口号:认识糖尿病,我们在行动

三、其他有关事项:

(一)我市主会场由市慢性病防治中心负责协调组织,邀请媒体报道,于11月14日组织不少于100人的健步走活动。各有关单位予以配合,开展形式多样的广泛宣传。

(二)各区、各医疗卫生单位根据实际工作情况,开展各种内容形式的宣传活动。可深入社区、公园、学校、工厂等,针对不同人群,制作展板,提供义诊等。要注重效果,扩大影响。

(三)有条件的单位可响应世界糖尿病基金会的号召,组织开展“糖尿病日全球健步走活动”。

(四)可结合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一并宣传普及该项工作。

(五)请各单位于11月25日之前将开展宣传活动的执行情况(总结、有关图像、制作的材料等)报我委疾病预防控制处,以便及时收集整理上报国家疾病预防控制局编印《2009年“联合国糖尿病日”―中国在行动》宣传画册。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联系人:刘珉,联系电话:25601095,E-mail:liumin@szcdc.net市慢性病防治中心联系人:熊静帆,联系电话:25612914、13510866799,E-mail:xiongjingfan@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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