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离婚
  • 社保
  • 五险一金
  • 结婚
  • 公积金
  • 商标
  • 产假
  • 按揭
  • 廉租房
  • 欠薪
  • 营业执照
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洛阳重油库改制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 【发布单位】洛阳市政府
  • 【发布文号】洛政文〔2009〕297号
  • 【发布日期】2009-11-19
  • 【生效日期】2009-11-19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洛阳市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洛阳重油库改制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洛阳重油库改制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洛政文〔2009〕29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洛阳新区管委会综合办公室,洛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对重油库改制工作的指导和协调,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市政府决定成立洛阳重油库改制工作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杨炳旭(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王夕中(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孙安卿(市交通局副局长、公路局局长)

成 员: 闫耀明(市编办副调研员)

韦建民(市财政局副局长)

李书理(市人事局纪检组长)

刘小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鞠恒清(市国资委副主任)

高士义(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秦安留(市工商局副局长)

卞今庚(市公路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公路局,由市公路局副局长卞今庚兼任办公室主任。

洛阳市人民政府


“好律师网”提供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资料仅供您参考。您在使用相关资料时应自行判断其正确、可靠、完整、有效和及时性;您须自行承担因使用前述资料信息服务而产生的风险及责任。

close
使用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