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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洛阳市铁路枢纽改造施工领导小组通知
  • 【发布单位】洛阳市政府
  • 【发布文号】洛政文〔2009〕315号
  • 【发布日期】2009-12-06
  • 【生效日期】2009-12-06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洛阳市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洛阳市铁路枢纽改造施工领导小组通知

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洛阳市铁路枢纽改造施工领导小组通知

(洛政文〔2009〕31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洛阳新区管委会综合办公室,洛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洛阳铁路枢纽工程的建设进度,及时协调处理工程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市政府决定成立洛阳市铁路枢纽改造施工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宋殿宇(市委常委、经济工作部部长、副市长)

副组长:黄玉国(市政府副秘书长)

李跃民(市发改委主任)

李会林(郑州铁路局副局长)

成 员:曾建设(市发改委副主任)

牛宇柯(市纪委常委、市优化办主任)

马朝信(市建委副主任)

王国栋(市公安局副局长)

闫少刚(市劳动局副局长)

乔建红(市规划局副局长)

张志新(市交通局副局长)

张洪恩(市水利局副局长)

李玉明(市林业局副局长)

余 杰(市文物局副局长)

郭福伟(市环保局副局长)

宋观成(市国土局副调研员)

王山明(市发改委党组成员、市重点办主任)

赵亚平(孟津县副县长)

申进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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