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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关于印发《2009年深圳市“清洁深圳月”活动工作总结》的通知
  • 【发布单位】深圳市
  • 【发布文号】--
  • 【发布日期】2009-12-11
  • 【生效日期】2009-12-11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深圳市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关于印发《2009年深圳市“清洁深圳月”活动工作总结》的通知

关于印发《2009年深圳市“清洁深圳月”活动工作总结》的通知




各区爱卫会,光明、坪山新区爱卫会,市爱卫会委员单位:

根据全国爱卫会的有关要求,2009年延长至10月份结束的爱国卫生月活动(我市称“清洁深圳月”),在各区爱卫会,光明、坪山新区爱卫会,市爱卫会委员单位和各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整治基层社区、城中村环境卫生、改善务工人员生产生活环境和除害防病工作得到较好的落实,有效防控各类传染病发生流行。现将《2009年深圳市“清洁深圳月”活动工作总结》印发给你们。

特此通知

二○○九年十二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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