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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关于表彰2008年度宁波市“成长之星”工业企业的通报
  • 【发布单位】宁波市
  • 【发布文号】甬政办发〔2009〕96号
  • 【发布日期】2009-04-21
  • 【生效日期】2009-04-21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宁波市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关于表彰2008年度宁波市“成长之星”工业企业的通报

关于表彰2008年度宁波市“成长之星”工业企业的通报

(甬政办发〔2009〕9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2008年,我市广大工业企业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主动迎难而上,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加快产业转型升级,涌现出一批发展速度快、经济效益好、成长性好的优秀中小企业。为鼓励先进,经市经委按照“2005年之前投产,2008年工业销售收入在2~10亿元之间并实现盈利,且2008年工业销售收入增幅在40%以上、2007年工业销售收入增幅在30%以上”的认定条件严格综合评价和择优推选,宁波创业创新风云榜表彰颁奖活动组委会审定,报经市政府研究同意,决定授予宁波华彩电器有限公司等26家企业“2008年度宁波市‘成长之星’工业企业”荣誉称号,并予以通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企业再接再厉,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进取,不断把企业做大做强,为推动全市经济持续平稳较快发展再建新功。

附件:2008年度宁波市“成长之星”工业企业名单

二○○九年四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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