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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教育部关于追授刘波涛同学“全国舍己救人优秀大学生”荣誉称号的决定
  • 【发布单位】教育部
  • 【发布文号】教思政[2009]20号
  • 【发布日期】2009-12-29
  • 【生效日期】2009-12-29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教育部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教育部关于追授刘波涛同学“全国舍己救人优秀大学生”荣誉称号的决定

教育部关于追授刘波涛同学“全国舍己救人优秀大学生”荣誉称号的决定

(教思政[2009]20号)




刘波涛同学生前系重庆大学化学化工学院2007级学生。2009年7月21日,他为抢救一名落水儿童,英勇牺牲,年仅20岁。

刘波涛同学在人民群众生命受到严重威胁的危急关头,不顾个人安危、舍己救人的先进事迹,在广大学生中和社会各界引起了强烈反响。刘波涛同学用满腔热血直至宝贵生命诠释了当代大学生的价值追求和崇高精神,生动展现了当代大学生崭新的精神风貌,是当代大学生的优秀代表。为表彰刘波涛同学的先进事迹,教育部决定追授刘波涛同学“全国舍己救人优秀大学生”荣誉称号。广大青年学生要向刘波涛同学学习,学习他胸怀祖国、热爱人民的崇高精神,学习他临危不惧、不怕牺牲的英雄气概,学习他关爱他人、乐于奉献的高贵品质。

各地教育部门和各高等学校要充分认识开展向刘波涛同学学习活动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把学习刘波涛同学先进事迹的活动与纪念中央16号文件颁发实施五周年结合起来,科学总结五年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做法、成效和经验,深入分析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在加强领导、改革创新、破解难题、完善制度、深化研究上下功夫,进一步提高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科学化水平。要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作用,教育和引导广大青年学生以先进典型为榜样,把自己的前途同国家、民族的命运紧密联系在一起,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荣辱观,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积极加强品德修养,不断提升人生境界,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努力成为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二○○九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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