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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关于印发《深圳市中医医院管理年活动实施意见》的通知
  • 【发布单位】深圳市
  • 【发布文号】深卫人发〔2010〕10号
  • 【发布日期】2010-01-05
  • 【生效日期】2010-01-05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深圳市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关于印发《深圳市中医医院管理年活动实施意见》的通知

关于印发《深圳市中医医院管理年活动实施意见》的通知

(深卫人发〔2010〕10号)




各区卫生局,市中医院、市第二人民医院中西医结合分院、深圳平乐骨伤科医院、深圳福华、五洲中西医结合医院、龙岗区中医院筹建办:

为进一步加强中医医院内涵建设,充分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的中医药服务,根据国家中医药局《关于印发2009年中医医院管理年活动方案的通知》,(国中医药函〔2009〕113号),我委制订了《深圳市中医医院管理年活动实施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2009年中医医院管理年活动检查评估细则的通知》(国中医药函〔2009〕79号);各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进行自查自纠,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等有关单位负责市直属医院循环检查评估,各区卫生局负责辖区中医院的自查自纠工作,并牵头负责循环检查相关单位,具体安排见附件1;各有关单位将检查结果书面材料及电子版于1月29日前报我委中医处。

(联系人及电话:范小洪 255359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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