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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中美大都会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佛山中心支公司开业的批复
  • 【发布单位】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 【发布文号】保监国际〔2010〕24号
  • 【发布日期】2010-01-08
  • 【生效日期】2010-01-08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中美大都会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佛山中心支公司开业的批复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中美大都会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佛山中心支公司开业的批复

(保监国际〔2010〕24号)




中美大都会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佛山中心支公司开业的申请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保险公司管理条例》及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有关规定,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批准中美大都会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佛山中心支公司开业。

二、经审查,黄志华符合《保险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核准其担任你公司佛山中心支公司总经理的任职资格。

三、批准该中心支公司在广东省佛山市行政辖区内经营业务,具体业务范围由你公司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授权决定。

四、核准该中心支公司的办公地址为广东省佛山市同济西路12号永丰大厦A座写字楼2501-02室。

五、该中心支公司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保险公司管理条例》和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有关规定,及时上报经营情况报表和其他要求报送的材料。

六、请持此批复到广东保监局领取《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并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有关工商登记手续。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一○年一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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