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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美亚财产保险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变更营业场所的批复
  • 【发布单位】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 【发布文号】保监国际〔2010〕72号
  • 【发布日期】2010-01-20
  • 【生效日期】2010-01-20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美亚财产保险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变更营业场所的批复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美亚财产保险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变更营业场所的批复

(保监国际〔2010〕72号)




美亚财产保险有限公司:

你公司《美亚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分公司变更营业场所的请示》(美亚保险〔2009〕415号)收悉。经研究,批准你公司深圳分公司营业场所由“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02号信兴广场地王商业大厦11楼01,02,11,12,13,15,16单元”,变更为“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02号信兴广场地王商业大厦11楼01,02,13,15,16单元”。

请你公司尽快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应变更手续。

此复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一○年一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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