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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深圳市特区外交通安全设施抢修工程养护队伍名单公示
  • 【发布单位】深圳市
  • 【发布文号】--
  • 【发布日期】2010-02-05
  • 【生效日期】2010-02-05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深圳市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深圳市特区外交通安全设施抢修工程养护队伍名单公示

深圳市特区外交通安全设施抢修工程养护队伍名单公示




为确保我市交通安全设施养护工作的连续性,根据市政府会议纪要([2010]38号)精神,特区外交通安全设施的养护工作我委将继续委托原养护单位承担至2010年6月底,现根据政务公开原则,将深圳市特区外交通安全设施抢修工程养护队伍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从2010年2月8日―2010年2月12日。

1、深圳市长城交通工程有限公司

2、深圳市鸿华通交通设施工程有限公司

3、深圳市路路安交通科技有限公司

4、深圳市路安达工程有限公司

5、深圳市瑞锦实业有限公司

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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