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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关于申报2010年珠海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项目的通知
  • 【发布单位】珠海市
  • 【发布文号】--
  • 【发布日期】2010-03-05
  • 【生效日期】2010-03-05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珠海市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关于申报2010年珠海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项目的通知

关于申报2010年珠海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珠海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以下简称“市级创新资金”)是用于扶持我市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自主创新项目,同时为申报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以下简称“国家创新基金”)项目做好储备。2010年市级创新资金项目申报现已开始受理,现将有关事项和要求通知如下:


一、项目支持的重点方向和重点领域

(一)市级创新资金项目支持的重点方向:

1、相关高新技术领域中自主创新性强、技术含量高、市场前景好、能够在产业结构调整中发挥重要作用的项目;

2、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利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并在市场上有较强竞争力的项目;

3、人才密集、技术关联性强、附加值高的高技术服务业的项目;

4、海外留学人员回国创办企业的自主创新项目。


(二)市级创新资金重点支持的技术领域:

1、电子信息;

2、生物医药;

3、新材料;

4、光机电一体化;

5、资源与环境;

6、新能源与高效节能;

7、高技术服务业。


二、申报要求


(一)市级创新资金支持的项目需符合以下条件:


1、符合国家和珠海市产业政策,技术含量高,创新性较强,技术处于国内先进水平;


2、必须是以生产、销售、技术服务和盈利为目的,产品或服务有明确的市场需求和较强的市场竞争力,无知识产权纠纷。可以产生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并有望形成新兴产业。



3、未获得过珠海市科技计划资金支持。

(二)申报市级创新资金项目的企业应具备以下条件:



1、在珠海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注册资本30万元人民币以上(含30万元);

2、主要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的研究、开发、生产和服务业务,申请支持的项目必须在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规定的经营范围内,并有自主创新、形成品牌的能力;

3、领导班子有较强的市场开拓能力和较高的经营管理水平;

4、企业职工人数不超过500人;资产总额不高于8000万元;年营业收入不超过8000万元;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30%,直接从事研究开发的科技人员占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

5、有良好的经营业绩,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每年用于高新技术产品研究开发的经费不低于当年营业收入的5%。

6、有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和合格的财务管理人员。

注:外商独资企业和中方拥有股权未超过50%的中外合资企业(留学人员创办的企业除外)、已经上市的企业以及上市企业占有50%以上股份的企业不予支持。

三、申报审批程序

(一)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如实填写《珠海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项目申报简表》(以下称《简表》),并于2010年4月12日前交珠海市生产力促进中心创新基金服务机构;

(二)市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局根据企业报送的《简表》进行筛选,于截止日的一周后在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局网上公布符合申报资格的名单,并安排相关项目申报的培训辅导;

(三)各申报单位根据培训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报送相关申报材料;

(四)由市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局组织专家对申报的项目进行评审,参照评审结果报相关部门进行审核确定批准立项项目;

(五)市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局从获得批准立项的市级创新资金项目中择优推荐申报国家创新基金项目。

四、受理时间

2010年3月5日至2010年4月12日止,过期不再受理。

五、联系方法

市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局高新技术产业科
联系人:杨向阳
电话:2216872、2137957




珠海市生产力促进中心创新基金服务机构
联系人:顾彬
电话:2155021、2155022



项目申报资料受理地址:珠海市香洲新光里三街23号1幢A102市生产力促进中心创新基金服务机构
E―mail:
ppcgb@zhuhai.gov.cn



附件: 珠海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项目申报简表



珠海市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局



二○一○年三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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