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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中邮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变更营业场所的批复
  • 【发布单位】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 【发布文号】保监发改〔2010〕339号
  • 【发布日期】2010-04-01
  • 【生效日期】2010-04-01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中邮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变更营业场所的批复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中邮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变更营业场所的批复

(保监发改〔2010〕339号)




中邮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申请变更中邮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营业地址的请示》(中邮人寿〔2010〕71号)及相关补充材料收悉。经审核,同意你公司营业地址由“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西大街127号大成大厦22层”变更为“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号金鼎大厦B座6层、7层”。

请你公司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变更手续。

此复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一○年四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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