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单位】深圳市
- 【发布文号】--
- 【发布日期】2010-04-02
- 【生效日期】2010-04-02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深圳市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市金融办关于开展2010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实施方案
市金融办关于开展2010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实施方案
根据《2010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办实际工作情况,现就2010年我办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围绕我办工作职责,多种方式开展民主评议我办行风政风工作。通过民主评议,认真查找我办工作中的不足和疏漏,采取切实措施进行整改,达到“树立良好风尚,改进机关作风,提升服务水平,促进金融发展”的目标。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领导,实行政风行风工作责任制,由办党组统一领导,各处室各负其责,全体工作人员共同参与,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一)成立办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领导小组
负责对我办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统一部署,对政风行风建设中的重大问题进行决策,并对各处室的政风行风评议工作进行指导、督促、检查。
组 长:李林
副组长:肖志家、唐盛培
组 员:王振超、陈颖、徐晓敏
(二)成立办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小组办公室
负责办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计划、宣传报道、信息收集、情况上报、联络协调和检查考核等日常工作。
主 任:唐盛培
成 员:王振超、陈颖、徐晓敏
三、评议对象
我办全体工作人员。
四、评议内容
按照推进服务型、责任型、效能型政府部门建设的要求,通过本单位政风行风建设自查自纠,听取服务单位的意见和参与建议,自觉接受评议小组的监督等方式开展民主评议。根据评议情况,采取针对性措施进行整改落实,不断提升我办为金融业发展服务的功能。具体内容:
(一)我办政风行风情况。包括:
1、向社会公布政务信息是否畅通,便民措施是否完善;
2、办事窗口是否存在不按时上岗、脱岗或擅自离岗行为,上班时间是否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3、工作人员接待服务对象时是否存在言语不礼貌、服务态度不好等现象;
4、工作人员是否存在吃拿卡要、以权谋私等行为;
5、单位或个人是否存在不作为、乱作为的现象。
(二)我办政风行风建设情况。包括是否发生损害群众利益或队伍建设情况。
(三)我办被安排参与“民心桥”节目工作情况。
五、工作安排
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分为动员部署、查找不足、整改落实、总结评议四个阶段,从3月底开始至12月结束。自本方案发布之日起,我办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有关安排如下:
(一)动员部署阶段。(3月底或4月初)
召开全办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动员会议,邀请市政风行风评议组第五评议组成员参加,向全办干部职工传达《2010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实施方案》,布置我办民主评议行风政风工作安排。我办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实施方案要通过深圳政府在线予以发布,接受社会监督。
(二)查找不足阶段。(4月至6月)
1、自查自纠。各处室结合本处室工作,对照评议内容,自行查找本处室存在问题,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各处室要高度重视自查自纠工作,处长亲自负责,查出问题要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情节严重的,要上报办纠风工作领导小组。由领导小组根据情况决定处理方式。年终各处室要就自查自纠情况向办纠风工作领导小组报告。
2、听取服务对象建议。年内召集两次专门会议,听取我办服务单位(包括驻深金融监管部门、金融机构、各金融行业协会)对于我办改进工作作风的相关意见和建议。在此基础上,查找我办在开展金融的意见和建议,针对本部门、本系统存在的突出问题。
3、听取评议小组意见和建议,自觉接受评议小组监督。
(三)整改落实阶段。(7月至11月中旬)
在自查自纠中发现的问题,要切实督促整改落实。同时,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完善工作机制,规范我办的办事流程,提高办事效率,促进我办各项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四)总结评议阶段。(11月底至12月)
年底总结我办政风行风建设情况,向评议组汇报一年来政风行风建设,查找不足以及整改落实情况,接受评议组考核。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领导,落实责任。各处室要充分认识民评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要把民评工作作为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作风建设和推进各项金融服务工作的重要抓手,切实摆上议事日程,把民评工作有机统一于政府绩效评估管理长效机制中,确保政风行风建设持之以恒,抓出成效。
(二)围绕中心,整体推进。民评工作要紧紧围绕全市金融中心工作,服务发展,服务大局,要通过民评促进行业发展、队伍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整体推进。具体要做到“五个结合”,一要与我办中心工作相结合;二要与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和队伍建设相结合;三要与纠风工作目标管理活动相结合;四要与各项纠风专项治理工作相结合;五要与贯彻落实我办出差及外出请假等内部管理规章制度,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工作相结合。
(三)重视评议,严查严纠。对日常涉及的政风行风方面的案件必须及时进行查纠,并采取有力措施加强整改;对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通过各种渠道反映和提出的具体问题要及时受理、督办和反馈。要形成受理、调查、督办、反馈一条龙的快速反应机制,做到“四不放过”(对发现和反映的问题不查清不放过,整改措施不到位不放过,整改效果不落实不放过,违纪问题不处理不放过);对上级交办或民评代表反映的问题,要切实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落实”。
(四)加强整改,注重实效。要坚持纠、评、建、改并举,把民主评议与各项业务工作有机结合,要始终把解决问题作为主线,贯彻于民主评议全过程,切实抓好评议和整改,着力解决发生在老百姓身边、严重损害群众切实利益的问题,要把群众是否满意作为检查民主评议工作是否取得成效的首要标准,努力实现“树立良好风尚,改进机关作风,提升服务水平,促进金融发展”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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