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离婚
  • 社保
  • 五险一金
  • 结婚
  • 公积金
  • 商标
  • 产假
  • 按揭
  • 廉租房
  • 欠薪
  • 营业执照
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交强险标志上增加条形码的批复
  • 【发布单位】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 【发布文号】保监产险〔2010〕373号
  • 【发布日期】2010-04-07
  • 【生效日期】2010-04-07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交强险标志上增加条形码的批复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交强险标志上增加条形码的批复

(保监产险〔2010〕373号)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交强险标志增加条形码的请示》(平保产发〔2010〕39号)收悉。经研究,同意你公司在内置式和便携式交强险标志上加印条形码。

请你公司严格执行《关于规范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单证和标志管理的通知》(保监发〔2006〕60号)的各项要求,加强交强险单证的管理。

此复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一○年四月七日

“好律师网”提供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资料仅供您参考。您在使用相关资料时应自行判断其正确、可靠、完整、有效和及时性;您须自行承担因使用前述资料信息服务而产生的风险及责任。

close
使用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