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离婚
  • 社保
  • 五险一金
  • 结婚
  • 公积金
  • 商标
  • 产假
  • 按揭
  • 廉租房
  • 欠薪
  • 营业执照
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青海玉树地震灾区高原病综合防治指导方案》的通知
  • 【发布单位】卫生部
  • 【发布文号】卫办疾控函〔2010〕345号
  • 【发布日期】2010-04-30
  • 【生效日期】2010-04-30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中国政府网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青海玉树地震灾区高原病综合防治指导方案》的通知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青海玉树地震灾区高原病综合防治指导方案》的通知

(卫办疾控函〔2010〕345号)




青海省卫生厅:

为保障青海玉树地震灾区各类救援人员、灾后重建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确保灾后重建工作的顺利开展,科学防治高原病,我部组织编写了《青海玉树地震灾区高原病综合防治指导方案》,现印发给你厅。

请你厅坚持属地领导,按照“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军地结合、责任包干,统筹兼顾、科学指导,加强监护、及时救治”的工作原则,结合实际工作,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并在实践中不断完善,不断提高高原病综合防治能力。


“好律师网”提供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资料仅供您参考。您在使用相关资料时应自行判断其正确、可靠、完整、有效和及时性;您须自行承担因使用前述资料信息服务而产生的风险及责任。

close
使用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