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离婚
  • 社保
  • 五险一金
  • 结婚
  • 公积金
  • 商标
  • 产假
  • 按揭
  • 廉租房
  • 欠薪
  • 营业执照
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关于印发《国内油脂加工企业收购加工2010年度国产油菜籽补贴管理办法》的通知
  • 【发布单位】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粮食局
  • 【发布文号】财建[2010]273号
  • 【发布日期】2010-06-04
  • 【生效日期】2010-06-04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财政部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关于印发《国内油脂加工企业收购加工2010年度国产油菜籽补贴管理办法》的通知

关于印发《国内油脂加工企业收购加工2010年度国产油菜籽补贴管理办法》的通知

(财建[2010]273号)




内蒙古、江苏、浙江、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新疆省(区、市)财政厅(局)、发展改革委、粮食局,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中粮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中纺集团公司,财政部驻相关省(区、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

经国务院批准,今年国家在油菜籽主产区继续实行油菜籽的托市收购政策,即2010年度新产油菜籽上市后,国家继续对具有一定资质条件和规模、统计工作规范的指定国有或民营油脂加工企业,按照国家规定入市收购加工2010年度国产油菜籽给予一次性定额费用补贴。为此,我们研究制定了《国内油脂加工企业收购加工2010年度国产油菜籽补贴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严格遵照执行,以确保补贴政策顺利实施。

附件:国内油脂加工企业收购加工2010年度国产油菜籽补贴管理办法

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粮食局


“好律师网”提供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资料仅供您参考。您在使用相关资料时应自行判断其正确、可靠、完整、有效和及时性;您须自行承担因使用前述资料信息服务而产生的风险及责任。

close
使用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