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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日本财产保险(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变更营业场所的批复
  • 【发布单位】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 【发布文号】保监国际〔2010〕848号
  • 【发布日期】2010-07-13
  • 【生效日期】2010-07-13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日本财产保险(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变更营业场所的批复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日本财产保险(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变更营业场所的批复

(保监国际〔2010〕848号)




日本财产保险(中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日本财产保险(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变更营业场所的申请》(日财(中国)办发〔2010〕10号)收悉。经研究,批准日本财产保险(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营业场所由“上海市长乐路989号世纪商贸广场5楼”,变更为“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000号汇丰大厦20楼”。

请你公司尽快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应变更手续。

此复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一○年七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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